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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构认定有了新要求

2014年10月16日 18:29:00 作者:邓梦娇 来源:大众网
16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临沂市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各类培训机构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能力与质量,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子商务人才需求,临沂市出台《临沂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电子商务培训机构的培训规模、师资力量等给出了指导性意见。

      大众网临沂10月16日讯(记者 邓梦娇)16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商务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临沂市电子商务从业人员素质,促进各类培训机构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能力与质量,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电子商务人才需求,临沂市出台《临沂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构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对电子商务培训机构的培训规模、师资力量等给出了指导性意见。

      《办法》要求,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构指在临沂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良好的教育资源,以为电子商务企业提供人才支撑为目标,从事电子商务人才培训的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开设电子商务方向或从事电子商务定制培训的大专院校以及电子商务企业内部举办的可面向社会培训的机构。

      其次,具有开展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项目经验。培训周期应该达到全日制1个月(或100课时)以上,一年内培训人数累计100人以上。学员的实习、实训课时一般应不低于教学总课时的50%,且经过培训的学员须有50%以上从事电子商务工作。具备规模招生与培训的条件和能力。具有800平方米以上适应电子商务人才培训项目的教学场所与一定数量的性能良好的教学专用软硬件设施。具有10人以上稳定的专兼职师资队伍,专业课程设置合理,教学内容符合国际电子商务发展趋势,人才培养适应临沂市电子商务企业人才需求等。

      培训机构申报和认定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认定程序如下,申请单位向所在县区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初审合格的,各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于11月15日前以正式文件推荐上报临沂市商务局。市商务局组织有关部门及机构的专家对各县区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评审。市商务局对通过评审的单位在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由市商务局发文公布名单并授牌。

      此外,经认定的市级电子商务人才培训机构可享受临沂市电子商务培训的扶持政策,自认定之日起两年内有效。经认定的培训机构如有伪造资质、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取消其认定资格,三年内不受理其认定申请。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王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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