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份临沂11家企业因环境问题上“黑名单”

2016-07-14 07:41:00 来源: 大众网-鲁南商报 作者:

  日前,记者从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6月份,临沂继续开展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对于存在环境问题的企业进行曝光,11家企业上了“黑名单”。

  此次公布的这11起环境违法案件中,涉及钢铁、化肥、装饰材料、食品等多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包括超标排放、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未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等方面。在属地上,临沭县、费县和兰山区分别占了2起环境违法案件,罗庄区、高新区、沂南县、郯城县以及兰陵县各占了1起。

  记者 吴慧

  6月份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1、临沂三德特钢有限公司:

  属地:罗庄区;

  法人代表:林位杭;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山东新沭化化肥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黄立坤;

  违法行为: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同时移送公安机关。

  3、临沂科创水处理有限公司:

  属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金立建;

  违法行为: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4、临沂市少年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属地:兰山区;

  法人代表:刘飞;

  违法行为:未密闭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5、临沂君达瓷业有限公司

  属地:高新区;

  法人代表:高振法;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6、沂南县万兴食品有限公司:

  属地:沂南县;

  法人代表:车荣广;

  违法行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污染治理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擅自投入生产、超标排放水污染物;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生产、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

  7、郯城县信德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属地:郯城县;

  法人代表:张洪生;

  违法行为:未采取密闭、围挡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8、临沂双骏建陶有限公司:

  属地:兰陵县;

  法人代表:孙文化;

  违法行为: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减少扬尘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9、山东福马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属地:费县;

  法人代表:马冬颇;

  违法行为:未密闭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10、费县平传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属地:费县;

  法人代表:孙平传;

  违法行为: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产、未采取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补办环评手续、立即停止生产、改正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

  11、临沂森威板业有限公司:

  属地:临沭县;

  法人代表:王维强;

  违法行为:未密闭煤炭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措施减少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

  处罚决定: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高宏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