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补贴“热”起来 临沂将按山东补贴标准执行

2016-07-14 07:51:00 来源: 大众网-鲁南商报 作者: 王璐

  眼看连续高温的天气将要来到,高温补贴的话题也随之热了起来。目前全国至少已有28个省份明确了高温补贴发放标准,记者了解到,去年山东省已经将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的补贴从每人每月由120元涨至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涨至140元。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相关部门了解到,临沂市统一按照全省标准执行。

  为切实做好夏季高温条件下防暑降温工作,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者合法权益,去年我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要求适当调整了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企业职工防暑降温费标准调整为: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企业在岗且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列入发放范围。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

  记者了解到,此发放标准自2015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从发布的数据来看,山东省今年依旧按照此标准发放。“我市的高温补贴发放标准按照全省统一标准执行。”临沂市人社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按照规定,各类企业要切实履行防暑降温工作主体责任,按照《山东省高温天气劳动保护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防暑降温制度,落实防暑降温工作措施,调整工作时间,减轻劳动强度,确保夏季生产安全和职工身体健康。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高宏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