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2016年10月6日18时许,临沂市罗庄区龙潭路某珠宝店的585.34克黄金首饰被抢,价值18万余元;保安王某某左手无名指肌腱被砍断。由于发案正值国庆节假日,现场位于繁华商业街,引起周围群众的恐慌。
案发后,罗庄警方立即成立专案组。专案组兵分三路连夜开展工作,一组开展现场勘查,二组进行现场走访调查,三组开展视频监控调阅。
据了解,警方赶到现场时,保安王某某已被送往医院救治,地板上散落着碎玻璃,还有王某某受伤后留下的血迹,店内一片狼藉。经查,店内丢失17条金项链,4只金手镯,共计585.34克黄金,价值18万余元。
经调取现场及周边监控,警方发现一名戴鸭舌帽、口罩、皮手套男子当晚18时许骑一辆弯梁摩托车到达现场南侧100米处,在周边踩点逗留约半小时。18时39分该男子进入店内实施抢劫,18时40分从店内逃出并骑摩托车向南逃窜。
专案组民警连夜开展工作,对犯罪嫌疑人来去路线进行双向追踪。因案发夜间,监控效果较差,现场周边人员流动很大,对案件侦破造成很大困难。民警白天排查、调取监控视频,晚上对视频反复查看分析。
经连续四天加班加点奋战,共筛选、调取案发现场周边80余处1000余小时的天网监控、民用监控视频,从中梳理出了50余段含有嫌疑人活动轨迹的监控视频,清晰还原了嫌疑人作案前一天踩点、上网及作案后逃离现场的路线。
监控显示,此前,该男子曾于4日、5日及半月前三次来金店附近踩点。期间,警方还发现有一名骑白色踏板摩托车青年,在发案当日下午与嫌疑人接头并到现场踩点,专案民警对骑踏板青年顺线追踪至兰陵县城一处台球室。
10月9日下午,警方先后确定骑踏板青年为卞某(男,20岁,兰陵县人)、抢劫珠宝店犯罪嫌疑人为宋某德(男,25岁,兰陵县人)。9日晚,罗庄公安分局专案民警连夜赶赴犯罪嫌疑人宋某德可能隐匿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无锡市开展工作,于10日下午在无锡市的宜兴市抓获犯罪嫌疑人宋某德,起获金项链11条、金手镯4只、银行卡1张。
另一组专案民警也先后于10日、11日在兰陵县一家属院、高新区马场湖街道一出租房内抓获同案人员卞某、孙某(女,27岁,河东区人,系宋某德妻子)。
经审查,宋某德供述其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无力还钱便萌生抢劫金店的念头。经多次踩点、并与卞某、孙某预谋后,于10月6日下午,戴鸭舌帽、口罩、皮手套在六六福珠宝店打烊、电动卷帘门即将关闭时钻进店内,持斧头砍人,打砸柜台,实施抢劫。作案后犯罪嫌疑人宋某德窜至上海市和江苏省常州市、无锡市躲避公安机关追捕,并在此期间陆续变卖部分赃物。
目前,该案犯罪嫌疑人已全部到案,有关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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