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基本解决污水直排 城区河流将消除黑臭

2016-10-15 09:08: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付茜

  日前,《临沂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并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中心城区及县区城区基本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沂河、祊河蓝藻得到初步遏制。

  《方案》指出,市区以涑河等市控重点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县区以畜禽养殖整治、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为重点,分流域、分区域制定整治方案,实现从分散治污向系统治污、从侧重城市向城乡统筹、从达标治理向生态恢复“三个转变”。

  到202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控、省控重点河流水质稳定达标,并达到水环境功能区要求,市控重点河流畜禽养殖污染和农业农村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中心城区及县区城区基本解决污水直排问题,基本消除黑臭水体,沂河、祊河蓝藻得到初步遏制;人工湿地运营维护长效机制得到保障;饮用水安全保障不断提升;地下水超采和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再生水循环利用体系逐步完善,水资源重复利用率进一步提高;水环境、水资源承载能力显著提高,水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

  到2030年,国控、省控重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方案亮点★ 

  严审高污水项目 

  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建设项目,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原料药加工、制革、农药、电镀等十大重点行业,实行新(改、扩)建项目主要污染物减量或等量置换。

  依法淘汰落后产能 

  2016年年底前制定完成分年度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报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备案。对没有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县区,实施相关行业新建项目“限批”。全面排查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建立并公开“十小”等土小项目取缔清单,2016年年底前全部取缔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砷、炼油、电镀、农药、淀粉、鱼粉、石材加工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水污染 

  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各级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等工业集聚区排查,明确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自动在线监控设施安装的工业集聚区清单、实施计划及完成时限。2016年年底前完成建设总任务的40%,2017年年底前全部完成,逾期未完成的,实施涉水新建项目“限批”,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集聚区内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要求后,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新建危废、化工及涉重金属项目必须入园进区,化工园区、涉重金属工业园区逐步推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一企一管”和地上管廊的建设和改造。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 

  2016年年底前制定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方案和年度计划,以解决污水直排和垃圾入河为重点,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对已排查出的涑河等16条河24段黑臭水体进行整治。2020年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涑河、陷泥河、青龙河、柳青河、南涑河、李公河等河流消除黑臭现象,黄白排水沟黄庄闸断面、祊河角沂断面稳定达到Ⅳ类水质。

  开展河流问题诊断 

  以研究解决市控重点河流劣Ⅴ类水质为重点,全面开展祊河、柳青河、李公河、汤河、苍源河、白马河、李墨干渠、鸡龙河、洙溪河、龙王河、绣针河、柏林河等河流综合整治,逐一进行问题诊断和原因剖析,确定污染原因,制定防治措施,公布达标期限。到2020年,市控重点河流水质进一步改善,全部达到水质目标要求。

  记者 付茜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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