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6名村干部因套取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福利等被通报

2016-11-25 11:5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大众网临沂11月25日讯(记者 邓梦娇)25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纪委监察局网站获悉,日前,市纪委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其中包括虚列支出套取村集体资金、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助等。

  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被通报的5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分别为沂水县沂城街道顾家崖村原党支部书记顾成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土地流转补偿资金,侵占并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私自将村道路硬化工程承包给个人,沂水县纪委给予顾成玉开除党籍处分。

  费县探沂镇大探沂村原党支部书记罗垒私自将村土地增减挂项目专项经费用于个人日常生活支出,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费县纪委给予罗垒开除党籍处分。

  蒙阴县蒙阴街道办事处谭家召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运航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村干部工资,虚列支出套取村集体资金,蒙阴县蒙阴街道党工委给予张运航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临沂经济技术开发区梅家埠街道兰宅子村原党支部书记张金云、村会计张效礼违规套取村集体资金用于支付超标工作餐费用和发放村干部福利,分别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下峪村党支部副书记张伟义违规向村民收取救灾补助材料费、低保户材料费,违规发放党员误工补助,挪用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专项资金,临港经济开发区壮岗镇党委给予张伟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把压力传导到基层,责任压实到基层;县乡党委要发挥关键作用,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提升基层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紧盯“小微权力”,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同时,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基层不正之风长期得不到纠正,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多发频发的严肃予以问责,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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