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 临沂城区污水处理费执行新标准

2016-12-24 08:11:00 来源: 临沂日报 作者: 李萍 滕君

  记者今天从临沂市物价部门获悉,从2017年1月1日起,我市城区污水处理费执行新的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每立方米0.70元调整为0.95元,非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每立方米1.10元调整为1.40元,特种用水污水处理费标准由每立方米1.10元调整为1.40元。

  2017年1月1日起,居民用户按年度用水量计算,将居民家庭全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水价逐档递增,按档计收。第一阶梯用水量不超过144(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3.20元(其中:基本水价1.9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水资源费0.35元);第二阶梯用水量144-240(含)立方米,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4.15元(其中:基本水价2.85元、污水处理费0.95元、水资源费0.35元);第三阶梯用水量为240立方米以上,到户综合水价为每立方米7.00元(其中:基本水价5.70元、污水处理费0.95元、水资源费0.35元)。 非居民用水到户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3.73元调整为4.03元(其中:基本水价2.10元、污水处理费1.40元、水资源费0.35元、城市附加费0.18元)。特种用水到户综合水价由每立方米6.90元调整为7.20元(其中:基本水价5.05元、污水处理费1.40元、水资源费0.35元、城市附加费0.40元)。

  临沂日报记者 李萍 通讯员 滕君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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