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你的官司会输?兰山法官帮你防范诉讼风险

2017-01-05 15:4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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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陈同做客本次访谈

访谈现场

  大众网临沂1月5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王硕)5日下午,兰山区人民法院与大众网临沂频道联合开展的“讲述法制好故事 传递法制好声音”—兰山法院“法官在线”网络访谈活动第三期上线,兰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陈同做客本次访谈。陈同介绍了审判监督程序的作用、特点,并就如何防范诉讼风险等问题与网友进行交流。

  陈同在访谈中说,审判监督庭是法院一个内设部门,从基层法院的角度来说,它所审理的案件范围主要是上级法院发回重审的各类民事、行政、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提出抗诉的刑事、民事、行政再审案件;上级法院认为应当按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各类再审案件以及本院提起的各类再审案件。从审理职能讲,审判监督庭是通过再审、重审程序,使原审确有错误的或事实不清的裁判及时得到纠正,最终实现审判的公平正义。由于当事人对法律理解的偏差和证据不足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使法院查明的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之间难免存有不一致的情形。那么案件有了错误,如何补正或救济呢?那就是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再审。

  访谈中,陈同谈到,立案登记制实行后,起诉立案的条件从一定程度上说放宽了,但立案成功不等于都能胜诉,胜诉也不等于权益都能得到完整的实现。很多案件会因为证据不足、超过诉讼时效等原因而败诉;有的案件因当事人确无履行能力导致“赢了官司赢不了钱”,这些都是真实存在的。诉讼是解决纷争的有效手段,但不一定是唯一途径或最佳途径,有些纠纷更适合以其他方式解决,希望当事人及社会公众理性看待诉讼。要算好经济账、时间账、亲情账等,切莫意气用事,把诉讼手段当成出气发泄的手段,这样只能伤人伤己。另外,起诉前最好找法律专业人士咨询,由其帮助分析诉讼风险、指导准备诉讼材料,确保证据充分后再起诉,避免徒劳无益的诉讼。

  访谈中,陈同分享了审监庭工作中的一个具体案例。原告起诉到法院要求分割其母亲的遗产,原告李某是外地人,在其未成年的时候其母亲刘某离婚,其跟随姑母家生活,其母亲刘某改嫁给临沂的王某,王某还有一个未成年的女儿王一,再婚后生育了王二、王三。2010年,原告的母亲刘某去世后,原告将王某、王一、王二、王三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母亲价值70多万元遗产,该案原审判决了原告获得近20万元的遗产。被告不服上诉后,上级法院将该案发回重审,被告觉得原告没有尽赡养义务,不应继承遗产,原告则坚持认为其享有法定继承权,双方各不相让。

  “庭审结束后,我们多次向当事人说明法律关系,慢慢让双方冷静下来。后来双方表示同意调解,案子最终圆满解决。”陈同说,其实很多时候要多倾听当事人的真实想法,谨慎套用生硬的法律,人总是有感情的,多一些交流沟通,让双方设身处地的考虑一下对方,往往能够起到事结案了的效果。

  访谈现场,陈同还就网友关心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讲述法制好故事 传递法制好声音”—兰山法院法官在线活动是由兰山区人民法院、大众网临沂频道联合主办。来自兰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将以案说法,讲述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答疑解惑、传递法治声音。用真实生动的法治故事,以形象直观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第三期上线嘉宾为兰山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法官陈同,访谈结束后,有网友们可点击“兰山法院法官在线”系列专题,随时浏览。(专题地址:http://linyi.dzwww.com/2016/fgzx/)

  各位网友如果还有需要咨询或解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lydzwxw@163.com,注明“兰山法院法官在线”问题征集。或者进入大众论坛进行跟帖提问http://www.dzwww.com/0539/,也可将问题发至新浪微博@临沂大众网,或关注临沂大众网微信公众号linyidzw并发送问题,详情可拨打临沂大众网新闻热线:0539—7037770,大众网记者会将问题继续转达给陈同,并给网友们进行一一回复。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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