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临沂共立查贪腐案件217件262人

2017-01-14 10:15: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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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临沂市检察机关“反腐成绩单”出炉,2016年,临沂市共立查贪腐案件217件262人。

  2016年,临沂市检察机关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共立查贪腐案件217件262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72件190人,反渎局立查渎职侵权犯罪案件45件72人,均居于全省前列。

  在临沂市立查的贪腐案件中,查办大案要案比例高。据统计,临沂市查办贪污受贿大案30件30人,科级干部23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0人。其中,查办了市政协原常委、科教文卫体委员会主任朱孔泉,淄博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王修德,山东广电网络有限公司临沂分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诸葛允坤等要案。立查渎职侵权案件中,重特大案件43件70人,重特大率为97.2%。

  临沂市坚持专项侦查,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突出专项侦查,积极开展“八个领域”、“扶贫领域”、“小官贪腐”等专项侦查工作,查办案件124件129人,占所有立查案件的69.7%,涉案金额1900余万元。全市检察机关先后在6个县区立查广电网络系统案件11件11人,其中正科级以上干部8人;在郯城、莒南、临沭等县区检察院立查教育领域贪贿案件14件14人。在扶贫资金发放、农村危房改造、关闭中小企业、城乡社会养老保险等领域,查办了一批渎职犯罪案件,立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54人,立查科级干部16人,依法查办了兰陵县扶贫办原主任陈光、罗庄区商务局原局长闫世文、河东区经信局原副局长马永进、平邑县温水镇人民政府原工作人员张勋、莒南县经信局原党委委员李长青5名正科级干部,在当地引起强烈反响。沂南县反渎局以该院侦查监督科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监督活动为依托,深挖渎职犯罪,一举查办了沂南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原所长董勤富等3人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的案件。

  针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特点,临沂市检察机关积极查办窝串案,共查办窝串案95件125人。如沂水县检察院、莒南县检察院在农技系统查办窝案21件24人,河东区检察院在车辆管理系统查办行受贿窝案9件9人,平邑县检察院查办柏林镇贪腐窝案3件8人,形成了较好的规模效应。兰陵县检察院围绕扶贫资金监管这一关键环节立查扶贫系统渎职犯罪案件2件7人;平邑县检察院立查计生领域侵权案件1件4人;沂水县检察院立查畜牧系统工作人员在生猪检验环节玩忽职守案件4件4人;郯城县检察院立查了郯城县人社局管理中心原副主任苏庆亮等3人玩忽职守造成养老保险金损失600余万元的案件;兰山区检察院在供销系统立查“新网工程”案件2件4人,莒南、费县检察院分别在农村危房改造领域立查案件4人、3人。这些案件的查处,形成了办案的规模效应,起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临沂市检察机关还追逃追赃,追回潜逃境内犯罪嫌疑人9人,其中包括2名在逃17年的贪污犯罪嫌疑人,相关经验在全省检察机关转发推广。境外追逃、劝返工作稳妥推进,促进了其他4名境外在逃人员追逃工作的积极开展。

  沂蒙晚报记者 张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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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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