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法官王伟鹏:年轻法官成调解“老手”

2017-01-19 15:5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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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法庭综合类案件审判团队主审法官王伟鹏做客本次访谈

访谈现场

  大众网临沂1月19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王硕)19日下午,兰山区人民法院与大众网临沂频道联合开展的“讲述法制好故事 传递法制好声音”—兰山法院“法官在线”网络访谈活动第四期上线,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法庭综合类案件审判团队主审法官王伟鹏做客本次访谈。王伟鹏向大家介绍了基层法庭工作的特点和办案过程中的感悟。

  王伟鹏在访谈中谈到,人民法庭是基层人民法院派驻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负责审判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就半程法庭来说,包含三名法官在内共有工作人员十二人,主要处理半程、李官、枣园三个乡镇的民商事案件,驻地在半程镇,每年法庭受理的案件大约在1100件左右。

  基层法庭处理的案件多为婚姻家庭类纠纷、经济纠纷和与农村土地有关的纠纷。这些案件的突出特点是“纠纷不大,矛盾不小”,往往双方当事人在起诉前相互之间积怨已久,诉讼只是矛盾的一个集中爆发。虽然多为“家长里短,田间地头”看似不起眼的小事,但处理难度却不小。无论案件大小,在重视程度上都一视同仁,在每个案件开庭或调解前都仔细阅读卷宗,找出纠纷的主要矛盾和双方当事人最关注的事项,以便在审判和调解时有的放矢。另外,尽量多做调解工作,所有可能以调解方式解决的案件,都会在开庭前几天专门抽时间组织一次庭前的调解。2016年全年,王伟鹏所承办的案件调解撤诉率在55%左右。

  访谈中,王伟鹏分享了工作中的一个具体案例。两三个月以前,处理了一个离婚案件,双方有一个女儿,还不满两周岁,随男方和男方的父母一同生活。在开庭之前,因为做双方的和好工作没有起到作用,双方都要求离婚,并且都要求直接抚养这个孩子,并且在商量的过程中双方及家人的言辞也越来越激烈,男方的母亲甚至放出话,说,“如果孩子判给女方,她就把孩子藏起来,永远不让女方找到”。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哺乳期内的孩子原则上要判给母亲,并且司法实践中两岁以内一般视为哺乳期,所以如果通过开庭判决,孩子判给女方的可能性较大。但考虑到个案实际,如果生硬地审理和判决势必造成双方矛盾近一步激化甚至决裂,对于以后孩子的抚养权和探视权的实现极为不利。经过两、三次调解,最终男方同意孩子由女方抚养,女方也同意男方每月享有四次探视权,双方以调解的方式解决了这次纠纷,对立情绪也得到了有效缓和。

  访谈现场,王伟鹏还就网友关心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讲述法制好故事 传递法制好声音”—兰山法院法官在线活动是由兰山区人民法院、大众网临沂频道联合主办。来自兰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将以案说法,讲述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答疑解惑、传递法治声音。用真实生动的法治故事,以形象直观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第四期上线嘉宾为兰山区人民法院半程法庭综合类案件审判团队主审法官王伟鹏,访谈结束后,有网友们可点击“兰山法院法官在线”系列专题,随时浏览。(专题地址:http://linyi.dzwww.com/2016/fgzx/)

  各位网友如果还有需要咨询或解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lydzwxw@163.com,注明“兰山法院法官在线”问题征集。或者进入大众论坛进行跟帖提问http://www.dzwww.com/0539/,也可将问题发至新浪微博@临沂大众网,或关注临沂大众网微信公众号linyidzw并发送问题,详情可拨打临沂大众网新闻热线:0539—7037770,大众网记者会将问题继续转达给王伟鹏,并给网友们进行一一回复。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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