惯偷专吃"窝边草" 临沂一男子大年三十偷走亲姑家山羊

2017-02-16 20:2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苏洪青 董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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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2月16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苏洪青 董斌)俗话说,兔子不吃窝边草。而家住沂南县依汶镇的男子王某却偏偏专挑邻居、熟人甚至是亲戚"下手",让人瞠目结舌的是,该男子竟然在大年三十晚上偷走姑姑家的山羊。日前,嫌疑人王某在砸坏邻居家轿车车窗后实施盗窃时,被群众当场控制。

  2月7日凌晨,沂南县依汶镇的李某被院子外面玻璃破碎的声音惊醒,便喊起家人出去查看,发现一个黑影在自己轿车附近转悠,后又把头伸进车窗翻找东西。李某等人把嫌疑人堵住后拨打110报警。沂南县公安局依汶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嫌疑人王某带回派出所审查。

  今年30岁的王某一直单身,整天不务正业,游手好闲。经查证,自2015年以来,犯罪嫌疑人王某窜至本村及周边村居,采取砸车玻璃、撬门别锁、翻墙入户等形式盗窃作案10余起,盗窃手机、现金、山羊、电缆线、塑料大棚膜等财物一大宗,涉案价值5万余元。据办案民警介绍,王某大多数在本村作案,并且专挑熟人"下手"。

  今年1月12日,王某窜至本村村东赵某家的养鸡大棚内,趁李某熟睡之机,偷走了李某用来购买鸡饲料的2000元现金。2016年大年三十晚上,王某竟然借给姑姑"拜年"之机,将80多岁姑姑家的山羊牵走,由于当晚没有将山羊卖掉,王某将山羊用绳子勒死,扔在了一个废弃地瓜窖里。2015年10月3日,王某经多次踩点后,撬开本村小商店的门锁,盗窃现金2000余元,当晚乘坐出租车到县城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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