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人民法院首次冻结被申请人支付宝账户

2017-02-24 19:1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张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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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2月24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张雪)近日,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四庭收到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寄来的冻结被申请人支付宝账户的送达回证一份,显示该公司已成功冻结了被申请人支付宝账户。在传统保全措施中,存款、房产、车辆、股权等财产是主要保全标的,本案中对被申请人支付宝账户的冻结,在兰山区人民法院尚属首次。

  据申请人李某陈述,被申请人乔某、王某系夫妻关系,因经营需要多次向其借款,至2017年1月共欠10万元未偿还,李某无奈之下将二人诉至兰山区人民法院,并依法申请了财产保全。

  李某某提供的被申请人财产线索为小型轿车一辆,兰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四庭干警李国涛接到案件后,发现该财产线索价值远不足本案标的。经了解,申请人告知李国涛被申请人经营一家淘宝店铺,可能拥有支付宝账号,遂申请通过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对被申请人财产信息进行网络查控。

  根据查控系统的信息反馈,执行人员发现了被申请人乔某、王某的支付宝账户信息、存款余额及登记情况,遂立即制作协助执行通知书,赶到浙江省杭州市,将相关手续送达至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公司积极配合对二被申请人的账户进行了冻结。该措施使得二被申请人的淘宝店无法完成订单流程,经营受阻,迫于压力,被申请人立即主动联系李某某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经过协商,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申请人随即申请解除查封,使本案在保全阶段就实现了案结事了。

  李国涛介绍说,这是兰山区人民法院首例成功针对支付宝账户进行冻结的案件,为全院破解执行难问题提供了新的尝试。随着日新月异的科技发展,禁锢于传统保全措施已经很难满足司法需求,兰山区人民法院将不断创新举措,让当事人利益得到最大化维护。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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