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法官李向欣:提高法律意识、维护合法权益

2017-03-09 16:5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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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向欣做客本次访谈

访谈现场

  大众网临沂3月9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王硕)9日下午,兰山区人民法院与大众网临沂频道联合开展的“讲述法制好故事 传递法制好声音”—兰山法院“法官在线”网络访谈活动第六期上线,兰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向欣做客本次访谈。李向欣向大家介绍了民一庭受理案件的特点、分享自己的办案心得和感悟,并就如何提高法律意识、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向广大网友提出建议。

  李向欣在访谈中谈到,在办案过程中发现,很多当事人都存在举证困难的现象,比如,一些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在约定施工之前不签订书面合同,施工过程中也没有书面记录,施工完成后又没有结算资料,诉至法院后,原告完全拿不出来证据,造成案子无法胜诉。一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最初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时候,过于草率,合同内容特别简单,对于相关的权利义务约定不明,交付款项的时候也不保留凭据,一旦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很难达到维权的理想效果,即使在诉讼后聘请优秀的代理律师,掌握精深的诉讼技巧,也往往于事无补。所以建议大家,在日常交往中一定要多掌握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权利意识,避免权利受损。

  访谈中,李向欣分享了工作中的一个具体案例。最近几年医患纠纷已经成了一个社会热点话题,去年,审理了一件产妇产后大出血死亡的案件,原告要求医院给予巨额赔偿,被告却认为其不存在过错,坚持要求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原告认为此次医疗事故全部是医院的过错,医院应该承担百分之百的赔偿责任,因而反对鉴定。为处理好这件案子,并没有仓促委托鉴定,而是专门学习了导致产妇大出血的原因及抢救措施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并认真分析病历、到医院找相关人员调查了解情况。经过细致的了解后,适时向原告释明:导致大出血的原因与当前的医疗技术水平、患者的个体因素等方面均有联系,医院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程度都需要通过专业的司法鉴定来认定,从而使原告同意了鉴定申请。最后的鉴定结果是医院承担大部分过错责任,法院据此依法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从判决。

  访谈现场,李向欣还就网友关心咨询的问题进行了详细解答。

  “讲述法制好故事 传递法制好声音”—兰山法院法官在线活动是由兰山区人民法院、大众网临沂频道联合主办。来自兰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将以案说法,讲述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答疑解惑、传递法治声音。用真实生动的法治故事,以形象直观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第六期上线嘉宾为兰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李向欣,访谈结束后,有网友们可点击“兰山法院法官在线”系列专题,随时浏览。(专题地址:http://linyi.dzwww.com/2016/fgzx/)

  各位网友如果还有需要咨询或解决的问题,可将问题发送至lydzwxw@163.com,注明“兰山法院法官在线”问题征集。或者进入大众论坛进行跟帖提问http://www.dzwww.com/0539/,也可将问题发至新浪微博@临沂大众网,或关注临沂大众网微信公众号linyidzw并发送问题,详情可拨打临沂大众网新闻热线:0539—7037770,大众网记者会将问题继续转达给李向欣,并给网友们进行一一回复。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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