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通报2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 一人醉酒后危险驾驶被判刑

2017-03-17 15:0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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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3月17日讯(记者 邓梦娇)近日,中共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分别是:河东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贾瑞安、副大队长信永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河东区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姚相国醉酒危险驾驶问题。

  河东区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贾瑞安、副大队长信永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分别给予贾瑞安、信永雷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领导王文治(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副主任)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

  河东区林业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姚相国醉酒危险驾驶问题。姚相国因犯危险驾驶罪被河东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经区纪委常委、监察局长联席会议研究,报区委、区政府批准,给予姚相国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

  通报指出,广大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严守党规党纪的政治意识,坚持理想信念“高线”,守住纪律“底线”,自觉把守纪律、讲规矩和修身立德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自身纪律建设。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无论是工作时间还是“八小时”以外,都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严格遵守区委、区政府关于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酒后驾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搞变通、打折扣。

  通报要求,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管党治党的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四亲自一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真抓真管、敢抓敢管、常抓常管、严抓严管,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对党员干部教育监管的各个环节。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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