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物价部门受理物业停车医疗三类投诉多

2017-03-19 08:19: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王泓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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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从临沂市物价局获悉,2月1日至2月28日,临沂市物价部门共受理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价格和收费方面的诉求138个,住宅物业管理类投诉最多,其次是城市停车类和医疗卫生类。其中12345热线办理平台发送工单111个,直接连线25个,现场接听2个。工单数量比去年同期(177个)减少37%,比上月(181个)减少39%。截至2017年3月10日,办结率100%,满意率95.5%。
 
  ■住宅物业管理类 小区停车收费成热点
 
  上月12345所接价费诉求中,排位第一的是住宅物业管理类,共39个,占受理总量的35.14%,比上月数量(62个)减少38%。在本类工单中物业服务收费和停车收费较多,其中小区停车收费21个,咨询或投诉内容多为小区内停车收费是否有统一的标准以及符合标准的收费金额是多少,外来车辆进入小区临时停车收费也成为举报热点。
 
  物业服务收费诉求9个,市民反映个别还建小区、单位聘请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业主自治小区物业收费标准高,服务质量不达标等类问题较为突出。
 
  位于兰山区沂蒙路与金坛路交会处路南的阳光高第小区停车问题投诉比较集中,一天就接到投诉6个。市民来电求助,该小区物业针对业主收取2元/小时、150元/月停车位费用,希望相关部门取消以上不合理收费。经调查落实,该小区为商住一体小区,由金玉山物业公司代为管理,业主买房时合同约定地上车位使用权归开发建设单位,开发商经城市执法部门审批同意设立了经营性停车场,自主制定收费标准并进行了公示。金玉山物业公司自2月21日起对阳光高第小区业主办理月卡的按150元/月的标准收费,不办理月卡的按停车场公示标准收取停车费。经查,该停车场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经营者自主制定,按上述标准收取停车费并未违规,但考虑到该小区实际状况,市物价局建议金玉山物业公司对临时停车和小区业主停车区别对待,妥善处理好业主停车及收费问题。日前该小区物业公司已暂停此停车收费方式。
 
  ■城市停车类 公立医院就诊不该收停车费
 
  城市停车类价费投诉12345上月受理31个,占受理总量的27.93%,比上月数量(50个)减少38%。其中商业单位配套停车26个、公益事业单位配套停车5个,被投诉对象均为市区几家较大的综合医院,内容均为医院就诊或者去医院看望亲属,对医院停车场收费产生争议。
 
  市民投诉其家属于2月14日到兰山区某公立医院住院治疗,将车辆停放在医院内,医院向其家属收取40元停车费,减免8元,其认为乱收费,要求相关部门落实制止乱收费。经调查落实,该医院对前来就诊的病人持有诊疗凭证的可免除停车费,反映人在医院就诊并于2月14日办理住院手续,17日出院时将诊疗手册、清单等诊疗记录均交至医院住院处结算费用,无法向保卫处提供有效诊疗记录。保卫处计算停车费用时,按照17日当天来院诊疗的病人计算,即持当天诊疗凭证减免了当天停车费8元。这反映出该医院在停车管理上存在漏洞,造成该问题大量发生。市物价部门责令该院将多收费用退还反映人,并建议该院规范停车费收取方式。
 
  ■医疗卫生类 非公立医院收费问题多
 
  上月12345受理医疗卫生类价费投诉11个,占受理总量的9.91%,比上月数量(15个)减少40%。其中非公立医院医疗收费5个、公立医院医疗收费2个。非公立医院医疗收费反映突出,投诉内容一般为医疗服务收费偏高、在医疗过程中存在强制服务并收费等。
 
  市民来电投诉,其女儿于2016年12月23日左右,到兰山区沂蒙路某私立医院二楼妇科进行常规检查。女儿检查完后,该院妇科检查主治医师告知市民其女儿需做手术,并称如不交钱做手术不允许其女儿出手术室。市民在此共交纳6800余元检查及手术费,认为价格过高,并且女儿并没有做手术,要求退还多收取的费用。
 
  经调查了解,该医院为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按照国家发改委、国家卫计委发改价格[2014]50号文件规定,非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并且营利性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行设定医疗服务项目。该医院按其标准进行治疗并收费并不违规。
 
  临沂市物价部门要求该院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和医疗费用明细清单制度,保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沂蒙晚报记者 王泓钧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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