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网临沂3月23日讯(记者 王艳彩)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人社局获悉,自2017年4月1日起,临沂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统一由现行的0.5%调整为1%。各县区要采取加大生育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力度举措,确保生育保险“应保尽保、应收尽收”,确保按时支付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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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