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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临沂市住建局获悉,近日,市住建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根据检查,合格企业为468家,基本合格为46家,不合格企业为18家。据了解,对复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市住建局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
据介绍,本次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共检查2016年度(含)以前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532家建筑施工企业,其中对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安全生产条件长期保持较高水平的天元建设集团等34家施工企业免于抽查,复查结论为合格的企业468家,基本合格的46家,不合格的18家。
通过企业自评、县区住建主管部门复核和市住建主管部门抽查,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复查共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109份,其中市住建局抽查下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32份,及时发现和消除问题800余条,并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施工企业全部责令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报当地住建主管部门重新复查。
对本次复查结论为基本合格的企业将作为重点监控对象,市住建局将有针对性地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抽查;对复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市住建局将对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并根据《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向省主管部门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建议。同时,根据相关要求,凡安全生产条件复查结论为不合格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时一律按延期重审上报。
同时,市住建局要求各县区要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考核工作,对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立即责令限期整改,并及时将违法违规情况上报市住建局,由市住建局向省主管部门提出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处罚建议。安全生产许可证暂扣时限超过120天或企业一年内发生3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坚决予以吊销,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
沂蒙晚报记者 王富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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