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幼儿园小班班级规模不能超25人

2017-04-24 08:58:00 来源: 大众网-鲁南商报 作者: 孟君
play
" />

  20日,省教育厅发布《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要求幼儿园小班班级规模不超25人,中班班级规模不超30人,大班班级规模31至35人。

  据了解,《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适用于县级以上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以及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举办的幼儿园。幼儿园教职工主要包括管理人员、专任教师、医务和财务人员。

  根据最新的标准,幼儿园小班(3至4岁)班级规模为20-25人,中班(4至5岁)班级规模为26-30人,大班(5至6岁)班级规模为31-35人。教职工与幼儿比例方面,全日制普通幼儿园要求为1:6-8,寄宿制幼儿园要求为1:5-6。

  同时,教职工结构比例要求,6个班以下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6-9个班的幼儿园配正、副园长各1名,10个班以上的幼儿园配园长1名、副园长2名。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可在上述配备标准基础上增配副园长1名。

  此外,专任教师要求不低于教职工总数的91%。医务人员一般每园配1名,寄宿制的每园配2名,幼儿超过200名的酌情增加。财务人员一般每园配专职会计1名,出纳视幼儿园规模大小设专职或兼职1名。

  鲁南商报记者 孟君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