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有规定却拦不住老旧钢瓶:有煤气罐“服役”20年

2017-05-08 09:06:00 来源: 大众网-鲁南商报 作者: 李晖 徐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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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液化气罐爆炸事故的原因多种多样,“超期服役”是重要原因之一。根据规定,液化气罐使用时间最长12年,超龄必须作废。然而,记者调查发现,很多液化气罐都已经生锈或破旧,有的甚至用了十几年甚至二十年。


在西苑小区附近,有商户将液化气罐摆放在门外。

  记者调查 “20岁”液化气罐仍有人在用

  4月26日中午,记者在临沂清河北路与沂州路交会处西的一家液化站看到,不少市民带着液化气罐来装气。一名专门装送液化气的老人,一次带来了七八个液化气罐,有新有旧,在一个较新的液化气罐上,阀门下方刻着使用期限到2020年。

  记者看到,老人的车上有个特别旧的液化气罐,瓶身已经生锈,刻的生产日期等字样已经磨没了。液化气站工作人员告诉他,这钢瓶太旧了,不能再用了。“这个钢瓶是饭店里的,用了差不多20年了,饭店老板非得用,我只能给拉来了。”老人说。

  在河东区的液化气加气站,不少市民在等着加气。记者看到,一名市民拿着一个液化气罐,瓶身上的使用日期也看不清楚了,他说:“这个钢瓶已经用了很长时间,具体多少年记不清楚了。”

  记者发现,不少商户使用的液化气罐都已生锈老化,存在很大安全隐患。在十里堡社区附近的一家商户,液化气罐上沾满了油烟污迹,瓶体最底部由于长时间受潮,已经腐烂生锈。当记者询问商户,液化气罐坏了会不会有安全隐患?这名商家很坦然地说:“液化气罐的罐体很厚,表面腐烂了不要紧,只要不漏气就可以一直用。”

  批发市场 使用者越来越少,销售者已不多

  当天上午,记者来到北园路与蒙山大道交会处东的土杂市场,销售液化气罐的商家已经很少。“有时候一天能卖出去一个,有时候几天卖不出去一个,销量很差。”

  记者发现,相比于其它炊具用品,液化气罐的厂商比较少,记者找了3家商户,他们销售的液化气罐都是同一个品牌。一名商户说,现在购买液化气罐的多数是做小吃生意的商贩,流动摊点的商贩大多买5公斤的小罐,有门面房的小吃店都是买20公斤的大罐。

  有商户告诉记者,现在液化气罐销售量少,主要是因为城区使用液化气越来越少,另外就是液化气罐的使用年限较长。

  液化气站 超龄钢瓶常见,顾客不听劝阻

  采访中,液化气加气站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工作中,他们时常会遇到顾客拿着生锈的液化气罐来加气。“根据有关规定,液化气站是不能给超龄的液化气罐加气的,可有不少顾客拿着不合格的钢瓶,一个劲地要求加气,非说没有漏,还可以继续用。”

  “我们都是很有耐心地跟顾客解释,告诉他们液化气罐老化,会存在危险,最好不要继续使用。”这名工作人员说,依然有部分顾客缺乏安全意识,执意要加气,甚至认为他们是故意不想给加气。

  这名工作人员说,有的顾客加不上气,就会到黑站点去加气。

  安监部门 最长使用12年,到期必须废弃

  关于液化气罐的使用,是否有规定的使用期限以及严格的检验标准?

  记者采访了解到,液化气罐也就是钢瓶,属于特种设备,对于使用年限及检验程序都有严格的规定。

  临沂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科高科长告诉记者,根据2006年出台的有关规定,现在钢瓶的使用年限为8年,使用期间,每4年检验一次,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将钢瓶拿到专业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还可以延长使用周期不超过4年,之后就不能再继续使用,必须废弃。

  “2006年之前有一套老标准,规定钢瓶的使用年限是15年,现在新的标准使用年限减少了。”高科长说,新标准之所以减少使用年限,主要是为了加强钢瓶使用的安全性,不管是商用液化气罐,还是居民用液化气罐,都应当定期定时进行检验。

  对于液化气使用监管及存放问题,高科长表示,这不是一个部门的工作,需要质监局、建设局、消防等几个部门共同完成。

  鲁南商报记者 李晖 徐文敏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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