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近日,临沂市城市管理局排水处联合城管执法人员查处2起擅自破坏排水设施行为。
该2处违规行为分别发生于水田路(临西九路至临西十一路路段)道路南侧的弱电施工和平安路与商城路交会以西的热力管道施工项目现场,两处施工单位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为图施工方便,擅自对排水管网进行拆除破坏,严重违反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造成排水设施无法正常运行。
市城市管理局排水处联合城管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查处,责令其立即停止施工,并下发整改通知。同时,告知施工单位,应向政务大厅申请办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拆除改动审批手续》,制定施工方案及保护措施,并通过现场审核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应及时对排水设施进行恢复,确保排水功能不受影响。
沂蒙晚报记者 董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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