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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介绍,兰山区通过完善区、镇街、社区(村)三级环境监管网络,部署安排对辖区内“小散乱污”企业情况进行全面摸排。主要排查出不符合产业政策、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以及手续不全的企业,排查重点是板材、化工、五金、塑料等行业。截至目前,累计摸排发现“散乱污”企业139家。
同时,兰山区实施动态管理,严厉打击。对“散乱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做到随时发现,随时清除,对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进行严厉打击。截至目前,共取缔“散乱污”企业84家,停产19家,立案2家,完善整改5家。
该区还加强巡查,防止反弹。通过开展不定期抽查、集中夜查等形式,对已经完成清理取缔的企业进行突击检查,防止死灰复燃。通过环境监管网络,形成党政同责的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强化巡查,防止反弹。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 通讯员 丁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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