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空气质量急剧下滑 将重拳出击集中整治

2017-06-19 09:07: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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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临沂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调度会召开,通报了近期空气质量和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展情况,部分县区、部门作了表态发言,4个镇街作了检讨。

  会议指出,经过前两年的合力攻坚,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但是,今年以来,措施力度有所减弱,攻坚氛围大不如前,治理效果严重反弹。特别是5月份,空气质量急剧下滑,各项指标及其改善幅度排名均居全省后位;模拟核算需缴纳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884.2万元,全省最多;优良天数仅7天,同比减少了17天;综合指数排名全省倒数第二,在全省各地普遍改善的情况下,同比恶化了3.4%,成为仅有的2个空气质量恶化的城市之一。

  为尽快扭转空气质量反弹的被动局面,会议指出,坚决啃下工业污染“硬骨头”。近年来,经过深度治理,我市工业污染负荷大幅降低,但受产业结构和环境容量制约,工业污染贡献率仍占近40%。据专家测算,我市主城区优良天数要达到80%,烟粉尘应控制在2.1万吨以下,目前实际排放6.2万吨,超近2倍;氮氧化物应控制在4.3万吨以下,实际排放9.9万吨,超1.3倍,污染物排放量远远大于环境容量。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抓好工业污染治理。

  要全力突破扬尘和油烟污染“老大难”。城市扬尘是影响PM10指标的重要因素。4月份以来,抽查建筑、拆迁工地624个,扬尘治理不达标的65个,占10.4%;抽查71条道路冲洗洒水保洁情况,不合格的11条,占15.5%。特别是5月份,PM10污染负荷占比达26%,PM2.5与PM10比值为0.45,扬尘污染严重。

  要持续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机动车尾气是影响PM2.5、氮氧化物指标的主要因素,目前对空气质量的影响已达40%以上,较2015年的30%呈显著上升态势,且随着机动车保有量的增长逐年递增。特别在商城和城区西南区域约有20万辆大中型柴油车运营,1辆排放相当于200辆小汽车。油品问题对机动车污染影响极大,尤其是车用柴油达标率较低。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突出抓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将尾气污染降到最低。

  要不断强化督察问效措施。市大气办要转变督察方式,从督察突出问题线索转变为督察县区、部门履职尽责情况,从分区域督察为主转变为大气治理任务专项督察为主,对发现的问题从督办落实为主转变为追责问效为主,切实提升督察效能。市委督委办要采取综合与分线相结合、面上与重点相结合的方式,对攻坚任务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对工作落实不到位、重点任务进展缓慢的,一次通报批评,两次约谈部门、县区主要负责人,三次启动行政问责;对敷衍塞责、履职不到位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空气质量连续2个月排名全市后2位的县区,由政府主要负责人向市政府常务会议做出说明;连续3个月的,向社会公开承诺整改方案;连续4个月的,严肃问责。全年倒数第1位的县区,扣除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全部环保分数,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城区9个空气自动监测站要参照执行上述措施。兰山街道站点已经连续4个月居城区9个站点末位,兰山区要立即启动问责程序,将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城区35个镇街,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连续2个月居后3位的,实行公开约谈;连续3个月的,实行挂牌督办、区域限批。对市直相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督察奖惩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落实督查奖惩措施,确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目标。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内容、标准和相关要求,从现在开始,用一个月的时间,开展一次集中整治行动,积极备战中央环保督察。

  ■工业方面

  抓紧确定年度“退城进园”企业名单

  要突出治理重点。要把中心城区南部、西部、西南部等区域工业治理作为重中之重,全面落实污染治理设施达标排放、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厂区环境综合整治等措施,坚持“一企一策”,实施精准治理,确保应治尽治、应改尽改。一段式煤气发生炉未淘汰的企业,必须立即停产,淘汰完成前不得复工;6月30日前,按要求完成11家钢铁焦化企业深度治理、138家企业污染治理再提高、225家企业工业炉窑整治、7家石化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9月30日前,完成水泥行业氮氧化物治理提升和有机化工行业泄漏检测与修复;10月31日前,完成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以及木业企业综合整治。没有纳入台账管理或逾期完不成任务的,坚决依法予以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

  要整治“小散乱污”。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相关手续不齐全,或污染治理设施不配套、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要于9月30日前,按照“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清除产品、清除设备)标准,坚决依法予以清理取缔;对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进驻工业园区,但经过整合提升可以达到相关管理要求、符合产业政策的,要实施整治搬迁,进驻相应工业园区,并完成原有厂区拆迁,逾期未完成拆迁的于9月30日前予以清理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符合当地产业布局规划、相关手续完备,但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行停产整治,逾期未完成整治的于9月30日前予以清理取缔。

  要落实治本之策。我市50%的工业企业集中在中心城区,这也是中心城区环境容量严重不足的主要原因。发改部门要全面托清高污染行业产能底子,抓紧确定年度“退城进园”企业名单,逐一核实,明确具体时间表、路线图,确保12月31日前完成3年退出产能60%的目标,绝不能等到年底“一刀切”,更不能拿“僵尸”企业充数。节能部门要牵头抓好散煤治理,确保煤炭消费总量较2012年减少130万吨;6月30日前,清洁煤专营市场、配送网点必须达到“地面硬化、原料封闭、院内经营”要求;10月31日前,清洁煤炭要全部配送到位,保持供应充足。经信部门要于9月30日前,牵头完成市辖五区石灰、矿渣微粉企业关闭拆除。住建部门要于9月30日前,牵头完成各县区工业园区集中供热。

  ■扬尘和油烟污染方面

  全面取缔市辖五区石子、石料、石材厂

  要规范管理建筑拆迁工地。

  要提高道路扬尘整治标准。

  要严控渣土物料运输扬尘。

  要全面控制其他扬尘。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的停车场地和商务部门负责的物流园区,都要完成场地硬化,安装车辆冲洗和场地防尘设施。园林部门负责抓好园林施工工程扬尘治理,9月30日前必须达到“绿化土面低于路肩5厘米”的要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抓好露天开采矿山整治,手续不全、防尘措施不到位的一律予以停产整治。住建部门负责于10月31日前完成新外环线内页岩砖厂关闭搬迁。要实行网格化管理,全面取缔市辖五区石子、石料、石材厂,特别是罗庄区西南部石子厂,市大气办已多次督办,罗庄区政府要立即组织取缔,否则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严管餐饮油烟污染。当前已进入烧烤旺季,必须严格禁止露天烧烤,做到“烧烤进院、炉具进店、油烟进管”;对拒不执行的,依法落实断电措施,实施停业整治。

  要加强秸秆焚烧监管。今年的夏季秸秆禁烧,动手早、声势大、效果好,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长效机制,严防错时焚烧。

  ■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方面

  新外环线内禁行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辆

  要实施区域禁行。公安部门要加大禁行区域管控力度,新外环线内禁行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辆。环保、公安部门要加强配合,定期开展客货运车辆抽检抽测,对不合格车辆依法从严处罚。

  要加强车辆整治。交通运输等部门要强化运营车辆监管,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加装车载诊断系统;9月30日前,行驶里程超过16万公里的出租车要全部更换三元催化器;大力发展绿色交通,今年新增新能源车辆占比不低于2%,公共服务领域不低于30%。环保、商务、住建等部门要于9月30日前,负责完成工业生产、物流运输、建筑施工领域非道路移动机械整治。

  要推进油品升级。经信部门要牵头抓好成品油市场监管,全面排查非法加油点、整治不达标加油站,严禁销售使用劣质燃油,重点解决重型车辆柴油油品问题,7月1日起普通柴油要全部达到国Ⅳ标准。对油品不达标的,发现一次停业整顿3个月以上,再次违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等证照。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 通讯员 杨燕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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