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3名村干部被通报 因骗取冒领低保款、职务侵占等问题

2017-08-08 17:11: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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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8月8日讯记者 邓梦娇)兰陵县持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查处力度,更加聚焦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规违纪问题。为持续严明纪律、强化震慑,兰陵县纪委监察局通报3起近期查处的典型问题。

  大仲村镇大仲村村原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兼村会计王焕申违规发放领取福利补贴等问题。2013年2月,王焕申等人研究发放春节福利,王焕申领取3000元;2013年2月至2015年8月,王焕申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用126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同时,还存重复记账、收入不记账和职务侵占1270元的问题。大仲村镇纪委给予其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磨山镇大含山村村委会委员、会计田广宗骗取冒领低保款等问题。田广宗利用职务之便为其父亲办理两份低保,领取低保款2100元,其父亲去世后,仍违规领取其父亲低保款2880元;以其他村民名义虚报蒜薹种植面积29亩,骗取蒜薹理赔款2051.89元。磨山镇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下村乡双峪村原党支部书记杨纪俊职务侵占等问题。杨纪俊任职期间,职务侵占村集体资金14300元;村集体收入记账不及时,坐收坐支198595.4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180元;收取村民安户费1000元,用于请客;占用村集体土地0.8亩,未交承包费。县纪委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追缴违纪所得。

  通报指出,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脱贫攻坚是一项严肃政治任务,也是一场攻坚战。各级党组织要旗帜鲜明讲政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上来,认真查找惠农补贴、低保扶贫、"三资"监管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健全制度机制,加强监督管理,坚决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要大力推行"阳光扶贫"监管新模式,将执行扶贫纪律要求与扶贫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抓到村、抓到户,确保扶贫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

  通报强调,兰陵县乡纪委要把查处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主要任务,对典型问题严查快办,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进一步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用好问责利器,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导致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频发,或者对突出问题整治不力,以及查处不认真、处理不到位的,严格实施"一案双查"。对监管部门应发现而未发现,发现后不报告、不移送的,也要严肃问责。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到位、纪律落到实处,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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