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娜:为民而行的三八红旗手

2017-08-10 08:3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play
" />

        

  

  刘娜,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处检察官。先后获得“全省民事行政检察业务标兵”、市院机关“优秀共产党员”、“市直机关三八红旗手”、“全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荣誉称号。入职以来,由于研究生阶段学习方向是经济法学,刘娜一直从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专业对口,这个平台给刘娜提供了一个发挥专业优势的空间。

  助力打造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临沂样本”

   

  ▲刘娜(右四)参加座谈会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做出的重大制度性安排,我市是全省六个试点单位之一。在7月25日的全省检察长研讨班上,蒋万云检察长介绍了我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与会人员称之为公益诉讼试点工作的“临沂样本”。

  刘娜作为市院两个公益诉讼办案小组牵头人之一,负责包干指导兰山、罗庄、费县、兰陵、平邑、蒙阴六个县区院的办案工作,从线索发现、检察建议的提出到公益诉讼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办案效果等方面精准把脉,努力做到主体明、事实清、诉求准,确保案件诉得出、判得住。上述六个县区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件,其中6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已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全部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求。平邑县院诉县防空办不依法履职案,直接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十大典型案例,县防空办专门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努力练就为民而行的看家本领

  

  “打铁还需自身硬”,没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没有对办案经验的深入总结,也就无法发现法院判决存在的问题。为提高执法办案能力,刘娜始终加强学习、勤于学习,做好知识储备。

  2014年,入选备战全国民行业务竞赛集训队后,刘娜参加了为期三个月的高强度集中训练,通过与其他业务标兵就案件审查技巧、证据调查收集、文书释法说理等深入探讨交流,刘娜监督水平和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作为市院兼职教师,刘娜多次在全省业务培训班授课,先后2次协助组织并主持全市民行检察人员实战演练活动,创新培训模式,并在全省检察师资培训班上作经验介绍,参与开发的《民行检察疑难复杂申请监督案件实战演练》被评为首批全省检察教育培训诉讼监督类精品课程。围绕办案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她坚持潜心思考、刻苦钻研,努力提升理论水平和综合素养,撰写的理论调研文章,在《中国检察官》等刊物上发表。连续三年负责民行处创新项目工作,分获市院创新成果一、二等奖。

  倾力升华为民而行的剑胆琴心

  

  对民事行政检察官来说,接触最多的是老百姓的家长里短,而这些看上去不起眼的家长里短,却关系到一个人、一个家庭、甚至是几个家庭的幸福生活。

  在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男方为多得财产擅自将二人共同建设的沿街楼转给他人,得价款一百余万元。女方得知后遂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虽认定合同无效,但却判令二人共同返还购房款,而此时女方已年届六十,且体弱多病,万般无助之下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刘娜作为案件承办人,在认真审查原审卷宗的基础上,积极行使调查核实权,多次到村委了解二人的生活状况、向买方了解合同签订以及购房款支付的情况,发现二人虽系夫妻关系,但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二人早已分居,女方对房屋转让并不知情,购房款也由男方单方收取和支配,原审判令由二人共同偿还购房款明显不当。该案抗诉再审后法院改判,女方返还购房款的责任被免除了。为此,老人还专门跑了几十公里,当面向刘娜表示感谢,“刘检察官,谢谢您为我讨回了公道,要是没有您,真不知道该怎么养老,谢谢您,让我的老年生活有了保障。”目送老人离开,她感到了从未有过的成就感,也更加坚定了刘娜对这份职业的认同感和自豪感。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