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宁:创建星火工程示范单位

2017-10-12 08:46: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临沂市人民检察院

  

  

  乔宁,现任平邑县检察院未成年人犯罪综合工作室主任(以下简称未检科)。

  丰富自我,不断成长

  从事检察工作11年来,乔宁坚持不断强化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2014年,她为了提高未成年人工作能力,考取了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为提高出庭公诉能力,她给自己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通过了普通话等级测试,达到一级乙等,相当于省级播音员水平,同时考取了计算机二级证书,得以独立制作简单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传程序,另外,为方便获取前沿法律信息,她进行了日语、法语初级培训。

  刻苦的学习换来丰硕的回报。2017年初,其带领的未检科和公诉科女检察官联合组成的女检察官办案组被评为“山东省巾帼文明岗”,2016年,其入选山东省“未检人才库“,并荣获“临沂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勇于创新,不断开拓进取

  勇当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是乔宁最鲜明的特点。自2013年担任未检科主任以来,乔宁坚持不断创新未检工作模式,不断探索未成年人刑事办案、维权帮教、心理辅导、跟踪回访一体化工作模式,先后创新建立了“合适成年人制度”“社会调查选择机制”和人民监督员参与未成年人刑事工作模式。

  2013年以来,乔宁联合社会各部门签订了《合适成年人制度实施办法》等十七份文件,实现对未成年人权益从实体到程序的全方面保护,其中《未成年人案件辩护人阅卷保密制度》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推广采用,构建起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该创新举措荣获当年度临沂市检察机关制度创新三等奖。同年,该院被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授予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她带领的科室也被平邑县委、县政府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2015年,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乔宁又创新性地在平邑县曾子中学设立了“法制教育实验基地”,同年底被省检察院评为“检校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示范点”,入选山东省“五个一”星火工程示范单位。2016年,乔宁与县教育局建立了“平邑检察+”联系,将该模式推广到全县34所中学,进一步扩大法制教育覆盖面。

  认真负责,保障公平正义

  乔宁是一个“凡事爱较真的人”,凭着“较真”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她实现了经手办理的案件“零错案”。乔宁说,“我将尽自己最大努力履行职责”,每办理一起案件,她都反复审阅案卷材料,从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避免了众多冤假错案的发生,如孟某强奸案被其查明系“被害人”和报案人设套,魏某寻衅滋事案被其查明系他人所为。

  乔宁还办理了众多复杂疑难案件、大案要案,如舒某抢劫、绑架案、116特大贩卖毒品案、121特大抢劫案,以及去年由省公安厅督办的王某六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等。面对这些疑难案件,乔宁凭借多年来的学习积累和知识更新,成功起诉了多起“零口供”案件,有力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保障了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

  

  乔宁认为,法律不仅有刚性,还有温情。2015年6月,乔宁办理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被害人刘某因为欠债被人堵截催讨,后被被告人及其雇佣的两名帮凶殴打致死。案件发生后,乔宁看着被害人家中那低矮的老房子、陈旧的破家具,眼睛湿润了。被害人的老父亲长年卧床,生活不能自理,老母亲也年老多病,妻子没有工作,两个孩子一个在案发后辍学在家,深夜更是噩梦连连,另一个十分幼小,才刚刚满月,这个家庭连一日三餐都没法保障。由此,乔宁协助这个家庭争取刑事被害人救助金,帮助小孩重返校园并支付学费,且联系了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孩子作了心理疏导。该案的办理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自2013年以来,乔宁共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70余件,关爱帮扶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未成年被害人200多人,帮助10余名刑事被害人申请到刑事救助资金,挽救119名未成年犯顺利回归社会。乔宁说“挽救一个孩子,就是挽救一个家庭;挽救一个家庭,社会就多一分和谐”,她以自己的实际行为,彰显了女检察官的慈爱柔情,为维护社会安定团结做出了一份重要贡献。

  这就是乔宁,乐于助人,品质优良,甘于奉献。她平凡而踏实,用行动赢得了大家的尊重,用行动诠释着美,践行着美,传播着美!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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