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徐晨阳:法官和当事人应互相信任 物业纠纷需留证据

2017-10-19 15:34: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王硕

  

  兰山区人民法院南坊法庭综合类案件审判团队主审法官徐晨阳做客本次访谈

  

  访谈现场

  大众网临沂10月19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王硕)19日下午,兰山区人民法院与大众网临沂频道联合开展的"讲述法制好故事 传递法制好声音"-兰山法院"法官在线"网络访谈活动第15期上线,兰山区人民法院南坊法庭综合类案件审判团队主审法官徐晨阳做客本次访谈。徐晨阳向广大网友介绍法庭工作情况,并分享自己对基层法庭工作的理解感悟。

  徐晨阳在访谈中谈到,兰山法院一共有六处派出法庭,南坊法庭是其中的一处,主要管辖柳青街道办事处、白沙埠镇两个片区的民商事诉讼案件。近年来,南坊法庭年均结案数量2000余件,办案数量、质量均位于全省基层法庭前列,南坊法庭始终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守司法为民宗旨,努力创先争优,为维护辖区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徐晨阳介绍,作为民事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当中有很多时候需要法官和当事人交流,有效的沟通有助于赢得当事人信任,顺利实现案结事了,消除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有利于建立一种法官和当事人相互尊重、相互信任的氛围。

  首先,要以"友善"作为沟通的出发点,让他们畅所欲言,与当事人沟通好了,在某种意义上,法官承办的案件有可能由开庭审理变为庭前和解,把势不两立化为握手言和。其次,要以"倾听"作为沟通的支撑点,接待当事人,耐着性子倾听,是法官的必修课。离婚、共有、继承、析产等等家事案件中,处理时多半要进行情绪安抚,这类案件的当事人普遍有倾诉意愿,所以接待时要让他说,遇到有针对性的地方给他"点"上一句。这样,庭下掌握案情,可实现庭审中的精准发问,及时找到矛盾的症结所在,确定利益平衡点,快速审结案件。

  徐晨阳说,总之,无论哪种方式,中心目的是建立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一种"信任",法官把解决问题的善意传递给当事人,通过沟通语言、交流,肢体上的语言,取得当事人信任之后,法官提出一些建议和方案,当事人往往愿意去考虑。

  徐晨阳在访谈中谈到,伴随着房地产业的发展和居住形式的变化,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根据兰山法院的数据,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逐年增加,今年的收案数量已达到400件,其中,业主因不满物业公司服务而拒交物业费的案件,占绝大多数。

  首先,造成物业管理费的欠费纠纷,除了物业管理企业服务不到位、开发商遗留问题为主要原因外,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不明确,不能体现质价相符的原则是重要原因。业主一旦对物业服务有任何不满,不要采取拖欠费用等消极方式应对,更不要在被物业公司起诉后还采取躲避送达、缺席庭审的方式进行处理。业主应当强化证据保全意识,及时有效固定证据。

  其次,业主认为物业服务有瑕疵或漏洞时,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积极沟通,对物业服务不到位留存证据时,可以采用拍照、摄像等方式加以记录,最好是持续拍摄的方式进行取证,要能体现出拍摄时间、地点。必要时,可通过公证固定和保存证据。问题得不到解决时,业主要有一个维权意识,要甄别清楚责任方,由责任方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能简单的将责任归咎于物业服务企业,以拖欠物业费方式消极应对,从而有可能错过证据保存最佳时间而遭受损失。

  最后,应进一步发挥业主委员会的作用,与物业公司就物业服务的具体项目、标准和收费标准进行磋商。积极倡导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进行有效监督,双方达成一种相对和谐的制约机制,最终形成一个和谐的社区、小区,达到理想状态。

  "讲述法制好故事 传递法制好声音"-兰山法院法官在线活动是由兰山区人民法院、大众网临沂频道联合主办。来自兰山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将以案说法,讲述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典型案例、答疑解惑、传递法治声音。用真实生动的法治故事,以形象直观的方式传播法律知识,通过潜移默化的影响,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遵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第15期上线嘉宾为兰山区人民法院南坊法庭综合类案件审判团队主审法官徐晨阳,访谈结束后,有网友们可点击"兰山法院法官在线"系列专题,随时浏览。(专题地址:http://linyi.dzwww.com/2016/fg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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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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