郯城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7-12-15 18:0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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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12月15日讯记者 邓梦娇)近日,郯城县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因违规分配困难户补助,套取小麦直补款,职务侵占等问题。

  红花镇大辛社区党总支委员、卫东党支部书记韩成山违规分配困难户补助问题。2017年,韩成山任红花镇大辛社区党总支委员、卫东党支部书记期间,红花镇政府发放困难户补助时,卫东村共上报6户困难户,其中特别困难户1户,补助标准为500元/户;一般困难户5户,补助标准为300元/户,上述6户补助款共计2000元。韩成山领取该2000元补助款后,与村会计刘某某等人商议,将2000元补助款发给9户,致使困难户领取的补助低于补助标准。韩成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马头镇马南社区党总支委员、后赵党支部书记匡广利套取小麦直补款问题。2010年至2016年,匡广利任马头镇马南社区党总支委员、后赵党支部书记期间,在协助马头镇人民政府开展小麦直补工作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以其妻陈某某、其子匡某某的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共计64.22亩,套取小麦直补款共计7355.33元,被其用于个人家庭开支。匡广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红花镇沟北社区党总支委员、高陵党支部书记张学福职务侵占问题。2015年4月,张学福在任红花镇沟北社区党总支委员、高陵党支部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将红花镇计生办发放给高陵村的3000元计生工作经费领取后,未记入村账,而是将其据为己有并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5月,县委巡察组发现该问题后,张学福将上述3000元记入村帐。张学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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