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典型问题 因违规多占办公用房等

2017-12-15 18:08: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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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12月15日讯记者 邓梦娇)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临沂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查处的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因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多占办公用房,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以及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等问题。

  兰陵县公安局科员宋东升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7年9月25日,宋东升带下属三人驾驶鲁OQ9178公务车辆执勤时,将在路边购买的两箱葡萄用公车捎至其位于县交警大队家属院的车库后,又乘坐该车到兰陵一中附近的朋友家吃饭。2017年10月,兰陵县纪委给予宋东升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补交燃油费用。

  蒙山旅游度假区柏林镇副镇长宋凯违规多占办公用房问题。2016年12月,宋凯挂任区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后,在区综合执法局和柏林镇政府各占用一处办公用房,面积分别为12平方米、18平方米(与他人合用)。2017年6月,蒙山旅游度假区纪工委给予宋凯党内警告处分。

  郯城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田勇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问题。2017年9月27日,田勇通过他人收受私营企业主李某某泰山大鸡烟2条、五星红杉树苏烟2条和自产银杏内招酒6瓶。此外,某集团为拓展业务,赠送郯城县食药监局10箱品牌白酒,价值1680元。对此,田勇负主要责任。9月28日,田勇安排工作人员将上述礼品全部退还。2017年11月,经郯城县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纪委批准,给予田勇党内警告处分。

  沂南县规划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振飞借考察之机公款旅游以及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2017年2月5日至10日,宋振飞带队组织考察团赴浙江、江苏考察学习特色小镇建设。考察期间,考察团分别到舟山普陀山和苏州拙政园等景点旅游。考察及旅游费用全部由县规划设计院和县基力城市规划建设技术咨询服务中心报销。另外,宋振飞还存在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2017年10月,沂南县纪委给予宋振飞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同时,对县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祥葆诫勉谈话,责令县规划局党组向县委作出深刻检查。

  上述4起问题中,既有借执法执勤之机公车私用,也有以方便工作为由多占办公用房,既有在重要节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品,也有趁外出考察学习之时公款旅游,问题花样百出、不断翻新。但不管有什么理由,花的都是公款、用的都是公权、谋的都是私利,必须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都要以此为鉴,从中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严守纪律和规矩的底线。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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