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患者住院全部费用实行按病种收费标准

2018-01-18 14:0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艳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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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1月18日讯记者 王艳彩)近日,临沂市人社局社保处发布关于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实施范围和病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大众网记者从通知中获悉,患者住院期间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定点医疗机构均按病种收费标准。

  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实施范围为各县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参照《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的通知》开展基本医疗保险按病种付费工作。“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外的其他定点医疗机构要参照执行《关于推进按病种收费改革的通知》确定的按病种收费内涵、病种范围、收费标准、退出机制等要求,其中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执行“市直三级医院”相应标准,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参照执行“市直二级及县区医院”相应标准。

  根据病种收费标准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政策,按病种收费标准包含患者住院期间发生的诊断与治疗等全部费用,即患者入院按病种治疗管理流程接受规范诊疗最终达到临床疗效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诊断、治疗、手术、麻醉、护理、床位、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定点医疗机构按此标准收费。

  自然临产阴道分娩、计划性剖宫产(非瘢痕子宫)、计划性剖宫产(瘢痕子宫)和精神病4个病种实行定额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有关定额标准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对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报销,其中收费低于定额支付标准的,据实报销;定点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精神病按床日收付费控费标准,参保人员发生的精神病医疗费用按有关医保政策报销。

  对其余112个病种,按照病种收费标准由个人和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分担。

  对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和可另行收费的人工晶体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900元/枚)外的费用,按照上级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列入按病种收费管理的病种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额度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年度总额控制管理。

  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透析治疗的(包括CKD5期、尿毒症、肾终末期疾病、终末期肾病,病种编码见附件1),按日间病房结算。参保职工单纯透析治疗时,可按普通住院流程办理,享受相应待遇,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为600元。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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