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因工作日午间饮酒等

2018-03-02 17:45: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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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3月2日讯记者 邓梦娇)2日,大众网记者从临沂市纪委监委了解到,为进一步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全市党员干部,现通报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因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公车私用,违规发放过节费、津贴补贴,私车公养等问题。

  临沭县曹庄镇计生办主任李会涛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工作日午间饮酒问题。2018年2月11日,临沭县曹庄镇东郭疃村党员李洪雷因违法生育,到镇计生办接受询问。当日中午李洪雷邀请李会涛、镇计生办工作人员李洪志、郭疃村党支部书记李洪松就餐。期间,李洪雷、李会涛、李洪松三人饮酒。2月14日,临沭县监委给予李会涛撤职处分;责令其分管领导曹庄镇人大副主席孟凡荣作出书面检查;李洪松、李洪志由曹庄镇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莒南县坊前镇卫生院临时工作人员王欲蕾公车私用问题。2018年2月6日,坊前镇卫生院临时工作人员王欲蕾乘坐该院公车前往县政务大厅办理职工退休手续后,违规要求司机王行敏驾驶车辆,送其到县城爱亲母婴店购买婴儿用品。莒南县坊前卫生院对王欲蕾停职检查1个月,扣发1个月工资,责令承担公车使用费用;给予王行敏党内警告处分;对分管领导坊前卫生院办公室主任尚秀艳诫勉谈话。

  河东区太平街道大姚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姚相君违规发放过节费、津贴补贴等问题。姚相君在任大姚庄村党支部书记期间,2015年春节前夕,向村“两委”成员违规发放过节费2500元;2007年7月至2014年底,以小工费、电话费及退休金名义,违规向村干部发放津贴补贴10.8万元。同时,姚相君还存在坐收坐支集体资金等违规行为。2018年1月,河东区太平街道党工委给予姚相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违规发放的过节费、津贴补贴予以收缴。

  兰陵县金岭镇政府工作人员兼西柞工作区党总支书记付文超私车公养问题。付文超在任金岭镇尚庄工作区、西柞工作区党总支书记期间,于2013年12月至2016年12月,将其私家车维修费、装饰费等共2.35万元,在工作区报销。同时,付文超还存在其他违规违纪问题。2017年12月,兰陵县纪委给予付文超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上述4起案例,充分说明“四风”反弹回潮隐患犹存,再次印证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少数党员干部置中央和省、市委三令五申于不顾,仍然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心存侥幸、顶风违纪,甚至明知故犯,触犯纪律红线,最终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务必举一反三,时刻反躬自省,切实引以为戒。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按照劲头不松、力度不减、久久为功的要求,坚定不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深入推动作风建设向善向好。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紧紧盯住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下更大力气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拿出过硬措施,严肃执纪问责,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以钉钉子的精神,以顽强的韧劲,驰而不息、常抓不懈,坚决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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