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老汉盆栽“罂粟”赏花颜 寻商机集市上售卖终被罚

2018-04-25 15:29: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张纪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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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4月25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张纪丽)沂南一老汉盆栽“罂粟”不光赏花颜,更觉得罂粟花好看是一种“商机”,将盆栽罂粟花放到集市上公开售卖,没想到种植罂粟是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依法铲除并处以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4月23日上午,沂南县公安局依汶派出所接到辖区警务助理电话称:有名老汉在集市上公开售卖罂粟花。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一名60多岁的老汉正在对赶集群众推销盆栽的罂粟花。民警将现场的6盆罂粟花没收并把老汉带回派出所。

  经审讯,老汉姓秦,沂南县依汶人,去年8月份,秦老汉到沂水游玩,在回家途中发现路边有几棵罂粟正在开花,其中有的还结了果实,他觉得罂粟花开的很美,可以摘果回家栽种赏花看,便驻足摘了一个果实带回家栽到家里大棚外的花盆里。每盆放了两到三颗种子,一共栽了22个花盆。秦老汉闲来无事便给花浇水、松松土,渐渐的罂粟种子发芽、长大,共长出了46棵罂粟。到了今年4月份,盆栽的罂粟逐渐开花结果,看着摇曳生姿的美丽花儿,赏花的秦老汉忽然想到了一个不错的“商机”,拿到集市上售卖肯定能卖个好价钱。于是,秦老汉将其中的六盆罂粟花拿到集市上公开售卖,没想到有很多赶集群众被罂粟花吸引,却都告诉他种植罂粟是违法的事,更没有人上前购买,正当秦老汉竭尽努力推销盆栽罂粟花时,被接到群众举报的民警当场查获。

  随后,民警对秦老汉家中的46棵罂粟花进行了铲除,并根据法律相关规定对秦老汉做出了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对此,民警提醒广大市民朋友,罂粟属于毒品原植物,非法种植罂粟触犯国家法律,对于非法种植500株以下罂粟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会被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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