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018-07-12 17:43: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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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7月12日讯(记者 邓梦娇)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近日,河东区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郑旺镇朱家郑旺村党支部书记朱崇刚虚报工程用料抵顶招待费用等问题。2015年6月,时任朱家郑旺村党支部书记的朱崇刚,将该村修建石渠的预制板用料多虚报116.1米计2438.1元。另外,朱崇刚还对该村办公楼建设工程未履行招投标程序问题负主要责任。2018年3月,河东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朱崇刚党内警告处分。

  汤河镇前朱井寺村村委原主任沈庆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小麦补贴款问题。2009年至2016年,沈庆选以其本人及其家属、女儿的名义虚报小麦种植面积,套取小麦补贴款4729.43元。2018年6月,汤河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沈庆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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