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8-08-29 16:57: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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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临沂8月29日讯记者 邓梦娇)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党员干部严守纪律、改进作风,近日,平邑县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卞桥镇魏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魏恒奎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12月和2014年1月,卞桥镇魏家庄村党支部书记魏恒奎先后用村集体资金购买挂历和白酒,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本村党员和村两委干部。2018年5月,卞桥镇党委给予魏恒奎党内警告处分。

  地方镇卫生院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2016年2月,时任地方镇卫生院车队队长孙令民让驾驶员驾驶卫生院公车,送其到温水镇宋河村参加亲戚葬礼,造成了较坏影响。地方镇卫生院李富磊作为分管车辆工作的副院长,履职不到位,疏于管理。2018年5月,平邑县纪委给予李富磊党内警告处分。2018年6月,地方镇卫生院免去孙令民车队队长职务,责令其退赔有关费用。

  保太镇中心校校长朱林良违规收受礼金问题。朱林良担任临涧镇中心校校长期间,2016年2月,违规收受临涧镇中心校下属完小及教学点负责人礼金;2017年7月,借孩子出生之机,违规收受本单位下属礼金。2018年6月,平邑县纪委给予朱林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卞桥镇孟家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平士国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2月至2014年4月,卞桥镇孟家湖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平士国,以清洁家园、计划生育、年度考核奖金等名义违规向孟家湖村村两委干部发放补贴,对此平士国负有主要责任。2018年7月,卞桥镇党委给予平士国党内警告处分。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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