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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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临沂9月10日讯(记者 邓梦娇)大众网记者了解到,近日,费县监察委员会对大田庄乡五圣堂村原会计王照亮(非中共党员)涉嫌职务犯罪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2012年12月至2018年1月,被调查人王照亮利用担任费县大田庄乡五圣堂村会计的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较大;将村集体资金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挪用村集体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进行营利活动,或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其行为分别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之规定,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
经费县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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