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2018-09-20 11:1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play
" />

  大众网临沂9月20日讯(记者 邓梦娇)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费县纪委通报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问题。

  朱田镇崮前行政村党支部书记、下崮前自然村负责人周京宝扶贫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3年12月,该村村民陈庆友被评为贫困户,2014年12月达到脱贫条件后,仍享受政策。后陈庆友分别于2015年、2018年购买商品房一套、小型轿车一辆。直到2018年6月,该村才将陈庆友报为“已脱贫不享受政策户”。期间2017年底,陈庆友的两个孩子享受到免交2018年新农合费用的扶贫政策,周京宝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朱田镇党委给予周京宝党内警告处分。

  大田庄乡东渐富村党支部书记董洪敬复核清查低保户不及时等问题。董洪敬任东渐富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未按要求定期对低保户进行复核,及时清理和调整不符合低保政策人员,及时对不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进行清理和调整,特别是2016年5月县政府开展专项核查工作后,该村仍未按要求对已排查出的村干部及公职人员近亲属户进行清退,未对部分有房有车户进行排查清理,致使2018年市委巡察大田庄期间,该村清退低保户33人,造成不良影响。此外,该村还存在擅自改变专项扶贫项目资金用途问题。费县纪委给予董洪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大田庄乡黄崖村支部书记赵同权扶贫工作中违规变更扶贫项目问题。2015年至2016年,赵同权担任黄崖村支部书记期间,大田庄乡政府实施2015年财政专项资金扶贫项目栽植大樱桃树、苹果树,黄崖村作为该项目重点村,接收项目资金后,未严格按照扶贫项目方案进行实施,将拨付项目款分别用于补贴贫困户2015年的果树苗、购买4000棵山楂苗、支付人工费、支付机械费,赵同权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大田庄乡党委给予赵同权党内警告处分。

  马庄镇北天井汪村党支部原书记赵万湖扶贫项目管理不善问题。2014年,赵万湖担任北天井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马庄镇人民政府在北天井汪村实施2014年财政专项扶贫开发项目,栽植核桃1600亩,由北天井汪村负责进行管理养护。但在后期管理养护中,北天井汪村管理粗放,致使核桃苗灭失严重,至2018年核桃面积仅剩780亩,赵万湖对上述问题应负主要责任。马庄镇党委给予赵万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初审编辑:韦辉

责任编辑:李洪鹏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