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7个河流断面考核超标 需要缴纳205万元补偿金

2018-10-12 07:54: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付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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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临沂市环保局通报,按照《临沂市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要求,9月份市环保局组织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全市36个重点河流考核断面进行了监测。共有7个断面超标,需要缴纳205万元生态补偿金。

  河东区李公河西支东小埠东干渠断面氨氮超标2.7倍,总磷超标0.40倍,需缴纳70万元;临沂经开区黄白排水沟黄庄闸断面总磷超标1.2倍,需缴纳50万元;兰陵县汶河南桥断面总磷超标0.28倍,需缴纳14万元;兰陵县白家沟官桥断面总磷超标0.61倍,需缴纳30万元;兰陵县东泇河郯夏公路桥断面总磷超标0.29倍,需缴纳14万元;莒南县鸡龙河于家湖坝断面总磷超标0.34倍,需缴纳17万元;莒南县洙溪河东高家庄断面总磷超标0.20倍,需缴纳10万元。

  据了解,临沂市实施水质通报和水环境保护生态补偿办法,加强水环境生态补偿金使用管理。对全市重点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达标、排名、生态补偿情况定期通报,到事到人。

  市控断面补偿金每月计算一次。每月10日前,市环保局对各断面上月水质及其超标倍数、补偿金情况进行计算,并通报各责任单位。相关责任单位以月为单位将市控断面补偿金及时上缴市财政局。

    沂蒙晚报记者 付茜 实习生 马笑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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