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一男子辱骂执行干警 被拘留15日并罚款

2018-12-13 18:30:00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邓梦娇 糕琪成 张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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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一男子辱骂执行干警 被拘留15日并罚款

  大众网临沂12月13日讯记者 邓梦娇 通讯员 糕琪成 张东亮)"我没犯法,你们凭什么抓我!"当执行干警依法对被执行人高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时,他极力反抗并喊出了这句话。

  高某系临沭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2018年2月,高某以资金周转为由向李某借款25000元,经法院依法审理判决后仍不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又对法院下达的财产报告令、执行干警的电话约谈等充耳不闻,执行干警将其列入限制高消费、失信黑名单并依法对其采取拘传措施。

  当执行人员来到高某家中时,其妻子和年幼的孩子也在家中,出示了执法证件和拘传手续后,为避免对其家人特别是孩子造成影响,执行干警要求被执行人高某到室外谈话,但高某态度蛮横不予配合,并开始不停谩骂执行干警,执行干警对高某进行了两次警告,并告知全程录音录像,但高某不管不顾,态度仍然十分嚣张。最终,执行干警对高某实施司法拘留。

  拘留后,高某不思悔改,态度蛮横,声称"你们爱怎么办就怎么办,我就是不拿钱,你们能拿我怎么样?"鉴于高某拒不履行法律义务,且对执行人员有辱骂等行为,性质恶劣,影响较坏,法院依法对其做出了罚款2万元、拘留15日的处罚决定。

  在拘留所,高某接受了法治教育和谈话训诫,同时高某的妻子主动来到法院,前往拘留所配合执行干警对高某进行了劝说。最终,高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将所欠款项全部还清,并写下悔过书,向当天参与执行的干警道歉。

  法律神圣不容侵犯,以身试法必食恶果。对那些肆无忌惮、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辱骂、甚至殴打执行干警的被执行人,临沭县人民法院将会从严、从快坚决予以打击制裁。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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