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2019年兵役登记明日起展开 截至6月30日

2019-01-09 09:02:00 来源: 大众网-沂蒙晚报 作者: 赵泽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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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规定,临沂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布了《临沂市人民政府兵役登记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标志着2019年全市兵役登记工作全面展开。记者获悉,从1月10日起,广大适龄男青年可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通告》要求,凡常住户口在本市、2019年12月31日前满18周岁的适龄男性公民,都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手机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武装部进行兵役登记。据介绍,根据《兵役法》规定,今年兵役登记的对象为我市辖区内2019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适龄公民(含在本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大学生);当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的男性高中(含中专、职高、技校)毕业生,本人自愿应征的,也可进行兵役登记。往年参加过兵役登记的,可登录全国征兵网对个人登记信息进行核验更新并申请报名应征。

  记者从市征兵办公室了解到,此次兵役登记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6月30日,届时,各乡镇(街道)、高校设立兵役登记站或征兵工作站,接收适龄男性公民网上兵役登记表,并提供网上登记、报名和打印表格等服务。登记流程为:适龄男青年登录“全国征兵网”、点击“兵役登记”选项,进行实名注册并真实、完整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网上登记结束后,登记者持打印表格,携带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学历证明)、2张近期1寸免冠红底证件照到户籍地乡镇(街道)或学校兵役登记站进行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兵役登记站根据初审初检和现场确认情况,依法确定应征、缓征、免征或不得征集的结论,并按审核程序发放《兵役登记证》。

  《通告》还明确了法律责任,凡不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除按规定招生批准者外,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将依照《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一)属国家机关公务员和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的,视情节给予降职、降级、开除留用直至开除公职处分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二)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吊销营业执照,三年内不予重新办理;(三)属城镇待业青年和农村青年的,三年内取消高考资格、不录用为合同制工人、不录用为公务员、不出具务工经商证明、不办理营业执照、不划分宅基地;(四)要求出境的,三年内不予办理出境手续。除上述处罚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县级兵役机关还可并处当地优待金三至五倍的罚款。

  据介绍,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属严重失信行为,随着兵役法规制度和联合惩戒机制逐步完善,今后适龄男性公民不按要求参加兵役登记的,还将面临不能办理高校入学、复学手续,不能办理银行贷款,不能乘坐飞机、高铁,不能入住星级以上宾馆等高消费行为,所在单位作为违法失信记录记入个人档案等。

  参加兵役登记是法律赋予每个适龄男性公民应尽的光荣义务和神圣责任,适龄青年应自觉按时进行兵役登记或查验;希望我市广大适龄青年积极进行兵役登记,踊跃参加应征报名,在军营这所大学校磨砺青春,成就精彩人生。

  沂蒙晚报记者 赵泽军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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