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出台旅游团队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10万元

2019-04-24 09:27:00 来源: 大众网-张庆举 作者: 张庆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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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调动旅行社推介营销临沂市“亲情沂蒙”品牌二日游及以上旅游特色线路产品的积极性,吸引更多国内外游客到临沂旅游观光、休闲度假,推动我市由区域性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向全国知名文化旅游目的地城市发展,近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出台了2019年度临沂市旅游团队奖励办法。

  据了解,办法主要是针对营销、推广“亲情沂蒙”品牌二日游及以上文化旅游线路产品,招徕外地游客到我市旅游、休闲度假的旅行社,进行激励性奖励。

  办法规定对同一车次专列从市外同一目标客源城市招徕的游客人数不少于400人的普通旅游专列(非正常客运班线)奖励4000元,每增加50人增加奖励5000元,以此类推;对同一车次专列招徕入境游客(含港、澳、台)入数不少于300人,奖励50000元。500人以上(含500人)奖励100000元。对于组织市外同一目标客源城市同一车次(正常客运班线)来临沂且不少于100人(含100人)以上的旅游团队,奖励5000元;每增加20人,增加奖励1000元,以此类推。

  对每架次从国内同一目标客源城市招徕100人(含100人)以上的旅游包机团队(非正常客运航线),奖励150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1500元,以此类推。对每架次招徕入境游客(含港、澳、台)100人(含100人)以上的旅游包机团队(非正常客运班线),奖励300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3000元,以此类推。对于从国内同一目标城市招徕的100人(含100人)旅游团队(正常客运航线),奖励10000元,每增加10人,增加奖励1000元,以此类推。

  入境旅游团队方面,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20人(含20人)以上50人以下的,奖励100元/人;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50人(含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奖励150元/人;一次性组织入境游客(含港、澳、台)100人(含100人)以上的,奖励200元/人。

  从同一目标客源城市组织一趟旅游汽车团队,市外省内人数在200人以上的(含200人),符合“二日游”及以上奖励条件的,奖励3000元,每增加20人,增加奖励300元;省外人数在150人以上的(含150人),符合“二日游”及以上奖励条件的,奖励3000元,每增加20人,增加奖励400元,以此类推。

    沂蒙晚报记者 张庆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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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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