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金雀新城交房2年办不了证?开发商称“卡”在消防验收上

2020-03-18 11:59:00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王艳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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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临沂3月18日讯(记者 王艳彩)近日,市民相先生拨打大众网·海报新闻热线7037770反映,金雀新城B区2018年交房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小区开发商泰盛恒房地产正积极协调资金,针对消防验收要求进行整改。

  金雀新城:交房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

  金雀山街道金雀新城小区分A区、B区,大约2000多户业主,早在2018年年初就开始陆续交房,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

  相先生是B区业主,2017年12月份签了购房合同,2019年交房,至今未办理不动产证。为此,相先生多次联系开发商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该公司工作人员回复称,金雀新城B区由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出资,泰盛恒房地产代建。当时小区消防验收未通过,金雀山街道办事处就要求交房,如今办理不动产证需要进行整改,但整改需要金雀山街道出资,没有资金,开发商也无法整改。

  泰盛恒房地产:争取7月份办出不动产证

  针对业主反映的情况,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联系了山东泰盛恒房地产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先生。据杨先生介绍,目前小区路面改的停车位、绿化等诸多情况都是导致消防验收通不过的原因,需要把地上车位全部取消,将路面进行硬化,设置环形车道、消防车的拐弯半径、消防扑救场地。“整改需要资金到位,金雀山街道和居委那边没钱,作为承建方,目前我们正积极跟领导申请垫付,争取7月份为业主办出不动产证。”

  住建局:满足验收条件可准备申报

  关于金雀新城B区消防验收问题,经落实了解,自2019年7月,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能移交到住建部门,临沂市住建局未受理过该项目的消防验收申请。如建设方在满足消防验收条件下可准备申报材料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G18窗口递交消防验收申请,如材料齐全,临沂市住建局将尽快安排对其进行消防验收。咨询电话: 8138767。

  律师意见:逾期办证可追究开发商违约责任

  针对此事,山东品众元律师事务所杨瑞律师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第十九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据此,业主可以查看自己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如存在上述情形,可以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秦立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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