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人,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将被处罚!

2020-05-06 15:09:12 来源: 大众网·海报新闻 作者:
play
" />

  要问临沂司机开车最怕什么

  路中突然窜出的电动车

  一定算其中一个

  这不交警蜀黍开始行动了随着天气转暖,非机动车和行人出行增多,交通违法行为明显“抬头”,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创造畅通有序、文明和谐、安全舒适的道路交通环境,营造人人守法、文明交通、安全行车、走路的良好氛围,4月29日,临沂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直属一大队结合文明城市的创建活动,采取最强处罚+教育模式,重点针对妨碍道路通行安全畅通,影响文明城市形象的闯红灯、逆行、翻越护栏、占用机动车道等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强力整治,确保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一起,为文明城市创建打下坚实基础。期间,大队积极邀请沂蒙晚报、大众网、临沂电视台马上就办直通车等新闻媒体随警作战,扩大整治交通违法行为的宣传效果,打造春季交通安全平安路。

  4月29日下午,在沂蒙路与银雀山路交会处,临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四中队民警开始对非机动车及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纠正和处罚。

  “麻烦您靠边停下,知不知道占用了机动车道行驶?”下午14时50分许,一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被执勤交警拦下,交警对其进行了处罚。车主称认识到了错误,保证今后一定按照交通法规行驶,一定支持交警的工作。短短40分钟,就有10余起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被查处。

  这场面简直不要太壮观

  交警蜀黍郑重的提醒大家

  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

  已经开始处罚了

  接下来小编为你划重点!!!

  重点整治的区域

  城区主要道路

  重点整治的时段

  全天候24小时

  重点整治的违法行为

  行人逆行、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翻越护栏等;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不佩戴安全头盔等;

  关于这场交通违法行为大整治你还需要知道这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第三十八条 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行人翻越护栏//

  //电动自行车无视路口红灯//

  //行人过马路不走人行横道 //

  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乱穿马路等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安全隐患和严重后果需要引起广大驾驶人的注意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临沂交警直属一大队将此项整治工作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常抓不懈!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文明形象

初审编辑:王宗阳

责任编辑:李静

相关新闻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