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涉农资金74亿元 临沂集中财力支持乡村振兴

2020-11-05 17:19:01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王艳彩 杨淑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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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王艳彩 见习记者 杨淑惠 临沂报道

  11月5日上午,临沂市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情况发布会在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现场获悉,为确保乡村振兴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020年,临沂市委、市政府决定继续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据了解,临沂市将紧紧围绕“三农”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把支持乡村振兴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积极筹措资金,创新政策措施,严格资金管理,全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健全完善日常工作机制。加强对财政支农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市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专班、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组、脱贫攻工作坚领导小组,保障重点工作顺利推进。坚持依靠制度管钱、管人、管事,及时制定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制度措施,构建起科学合理、层次清晰、系统规范的制度体系,切实将省委省政府“集中财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持续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在实施大规模减税降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财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的形势下,临沂市各级财政坚决贯彻“三农”工作“重中之重”和农业农村“优先发展”要求,通过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整合专项资金、盘活存量资金,持续增加财政支农投入。截至10月底,全市各级财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74亿元,其中,市级预算投入11亿元,比上年增长10%,比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幅高9个百分点;县区整合本级资金24亿元,比上年增长16%,真正体现了各级财政对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视和支持。

  保障重点项目落实落地。临沂市各县区按照“谋划一项、干成一项、规划一片、建成一片”的目标要求,突出支持重点区域、重点项目建设,成效显著。目前,临沂市已成功申报省级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2个;省级以上田园综合体达到5个;争取国家级产业强镇示范项目5个;新增高标准农田39万亩;全市已创建省级美丽乡村示范村92个,建成市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46个,评选命名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200个。

  加强引导,乡村振兴筹资渠道不断拓宽。在当前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情况下,用好财政引导政策,积极为乡村振兴寻找突破口,努力构建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支持、社会积极参与的多元化乡村振兴投入格局,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源、工商资本投入农业农村。

  撬动社会资本投入措施有力。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支持兰陵县、沂水县成功创建首批省级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制度试点县,争取省财政奖补资金600万元;出台《临沂市财政金融政策融合支持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对实际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县联动按新增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撬动工商资本投入37亿元。

  政府基金示范引导效果明显。加大政府引导基金对乡村振兴领域的政策扶持力度,以济南、临沂协作扶贫为契机,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探索构建多元化的扶贫协作投入机制和资金滚动使用长效机制,创新设立了“济临扶贫协作专项基金”。截止目前,基金规模已达到3.5亿元,实现基金收益2568万元,年可帮扶2万余人。

  农业信贷担保体系逐步完善。进一步探索降低担保门槛、扩大担保覆盖面的具体措施,为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提供贷款支持。预算安排500万元对农业经营主体需要缴纳的担保费进行补助,切实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贷款难、贷款贵”问题。

  农业保险保障范围不断扩大。探索财政支持方式,推动临沂市农业保险“增品、扩面、提标”,为抵御灾害风险、促进农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实现临沂市农业保险“增品”,引导县区开展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业务;积极探索开展“保险+期货”等新型保险保障模式。实现农业保险基本险种“扩面”,引导保险公司严格落实保险保障要求,加快在农村基层建立保险缴费网点和机构。实现重点险种保费、保额“提标”,严格落实育肥猪、能繁母猪“提标”政策,保障农产品供给。推动农业大灾保险试点工作,鼓励种植大户提高投保标准,增强全市农业抗风险能力。探索商业性保险保费业务,以金丰公社为试点,探索开展商业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业务,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上,每亩再投入10元保费,购买每亩保额350元的商业保险,实现了农业保险承保量的规模效应。

  持续深化预算绩效管理。以预算编制为源头,以绩效目标为依据,以支付环节为依托,严格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实现绩效评价全覆盖。2016-2019年连续四年,在山东省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考核中获优秀等次,省级奖励资金3000万元。上半年,获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绩效评价奖励1000万元;在山东省首次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综合绩效评价中,临沂市获得唯一“优秀”等次,山东省将在分配明年省级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时,将予以倾斜奖励。

  加强资金使用日常监管。重点用好“三个手段”:实行动态监控。定期调度通报。对扶贫资金、统筹整合涉农资金、 重点水利工程建设资金、“一本通”发放惠民补贴资金落实情况实行月度统计通报制度,督促抓好财政支农政策措施落实。抓好问题整改。对审计检查、巡视巡察、财政监管、绩效评价、舆论监督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和完善提高。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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