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曝光3起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典型案例

2020-11-27 17:05:29 来源: 大众网 作者: 武珊珊 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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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武珊珊 通讯员 杜峰 临沂报道

  11月27日,临沂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典型案例》,对未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落实“五个必须”责任的3家企业依法依规采取了责令停业整顿措施,并将有关情况进行曝光。

  根据规定,各冷链食品相关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五个必须”(必须提前24小时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备进口冷链食品进货情况,必须实现全程可追溯,必须严格防疫消杀和人员防护,必须严格落实应检尽检要求,必须严格应急情况处置)要求,切实承担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的企业主体责任,防止疫情由物及人传播。

  另外,市民如发现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可拨打电话向市和各县区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举报。其中,市冷链专班0539-8607192;兰山区专班0539-5250186;罗庄区专班0539-7086556、7086161;河东区专班0539-8080339;郯城县专班0539-6377875;兰陵县专班0539-5201333;沂水县专班0539-2230126;沂南县专班0539-3255181;平邑县专班 0539-2103182;费县专班0539-5796509;蒙阴县专班0539-4810010;莒南县专班15725786719;临沭县专班0539-2060082;高新区专班0539-7118599。

  3起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案件具体情况

  1、平邑县兆永水产店因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义务被责令停业整顿

  11月15日,平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泗水县相关部门提供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信息,在对涉事的平邑县兆永水产店进行核查时发现,该店购进进口冷链食品未履行到达本县前24小时进行报备责任。平邑县冷链食品专班组织对其经营工具、自备冷库、销售现场进行了消毒,对直接销售人员及经营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1月16日责令该企业停业整顿一个月。目前,该企业仍在停业整顿中。

  2、费县马玉红食品店因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义务被责令停业整顿

  11月19日,费县冷链食品专班接滕州市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提供的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信息,在对费县祥源水产店核查时发现,其涉事进口冷链食品只有进货票据,没有随货核酸检测报告、入境检疫报告,也未将有关信息录入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系统。费县冷链食品专班组织对其经营工具、自备冷库、销售现场进行了消毒,对直接销售人员及经营环境进行了核酸检测采样,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于11月19日责令该店自11月20日至21日停业整顿2天。停业整顿期间,将《关于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进口冷链食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明白纸》在该店门口张贴,警示其他经营者。

  3、沂水县徐举后水产品店因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义务被责令停业整顿

  11月10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在对冷链相关企业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责任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徐举后水产品店在售多种国产冷冻水产品,在冷链管理系统中查找不到相应信息,且负责人徐举后对执法人员的检查不予配合。执法人员当场对该店予以查封,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其整改完毕。11月18日,徐举后向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提供了所有进货查验资料,并申请解封。经执法人员在冷链管理系统中核实,确定其录入购进冷链食品全部信息后,对该店进行了解封。

初审编辑:孙贵坤

责任编辑: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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