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李洪鹏
责任编辑:孙贵坤
开栏语: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大众网·海报新闻推出“市场监管在线”栏目,解读政策新规,澄清网络谣言,引导科学消费,聚焦育新培强,创新大市场。同时,围绕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开展突击检查,追踪监管热点,涵盖产品质量、食品药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医疗器械等。利用时下流行的新媒体技术,每次检查过程带领网友“身临其境”,共同参与,发现问题纠正问题,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请大家关注栏目,关注市场监管工作,共同打造有品质的生活。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秦立铭 见习记者 李欣 临沂报道
近日,沂水县市场监管局接到“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投诉,称沂水县某土特产超市,涉嫌销售假冒山西杏花村汾酒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的白酒。
接到举报后,沂水县市场监管局立即派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调查。
检查发现,被投诉土特产超市内摆放2箱“汾酒”,经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打假人员鉴定,该酒涉嫌假冒汾酒注册商标产品,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汾酒”进行了扣押,并对当事人进行询问调查。
经询问,假冒“汾酒”是从沂水县一副食百货中心购进,并提供出相应进货票据。根据此线索,沂水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立即到副食百货中心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再发现有销售的假冒“汾酒”。执法人员对该副食百货中心进行立案调查,经对该中心负责人进行询问,假冒“汾酒”从一辆流动售货车上搬下来的,当时也只进了两箱,销售给了超市。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销售的白酒,侵犯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假冒商品,并处5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沂水县市场监管局主动作为,依法履职,严厉打击各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目前已查处案件53起,罚没款6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沂水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科副科长朱成龙:在此提醒广大经营者,进货过程中,要严格履行货物查验制、索证索票,发现问题商品,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留好购物小票,发现假冒伪劣产品,第一时间拔打12315或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呼吁广大市民同市场监管部门一起努力,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作斗争,维护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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