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振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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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李梅 临沂报道
4月14日,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会上,临沂市司法局、临沂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解读了《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现场了解到,该《办法》将于2022年5月1日正式施行。它的出台标志着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步入了法治管理时代。
《办法》的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如下:
严保供水水质安全。临沂市住建局将根据《办法》规定,会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建立供水水质监督监测信息通报制度。切实加强对城市供水专业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城市供水水质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质进行检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加强对自备井管理。临沂市住建局将严格落实《办法》关于自备井的管理规定,协助水利局等部门严格查处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区域内新建地下水取水工程的行为,依法封闭未经批准的地下水取水工程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加强供水用水管理,提升城市供水服务水平。临沂市住建局将严格按照《办法》规定,全面加强对城市供水专业经营单位的供水水压、水费收取和供水设施维修等供水服务规范的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切实提升临沂市城市供水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加强宣传解读,促进有效执行。临沂市住建局将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努力做到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报纸有文字、网络有专题,通过简单、直观、易懂的文字、图像、视频对《办法》进行解读,掀起《办法》的宣传热潮,借助各方融媒体,提高传播效率,使相关部门、广大市民深入、准确地了解和掌握具体内容,确保促进《办法》有效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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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有什么亮点和特色?
此次《办法》的制定在严格遵循上位法原则和精神,确保立法内容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以解决城市供水管理中的实际问题为导向,立足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实际,进一步增强了《办法》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在《办法》中,明确提出了采取循环用水、综合利用及废水处理回用、雨水和再生水使用等节约用水的技术手段;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明确了对城镇经济困难家庭用水根据相关规定可以减免水费等,体现了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的特色。
《临沂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中对加强城市供水安全都有哪些新规定、新举措?
为了保证临沂市城市供水水质安全,《办法》对饮用水水质的监督、检测以及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方面都做出了一系列规定。
对建立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应急处置机制、健全水质监督制度、水质卫生检测管理、水质信息发布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明确规定了城市供水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对城市供水水质检测、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和突发事件的应对,以及直接从事城市供水作业人员的管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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