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
大众网记者 刘元迪 临沂报道
近日,平邑警方抓获3名过失引发火灾的违法行为人。
王某某,女,69岁,在仲村镇一家具厂附近,用打火机点燃地上的杂草时引发火灾,导致家具厂经营者遭受经济损失。
张某某,男,59岁,在武台镇自家坟地上坟时,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导致邻地桃树被烧40余棵。
刘某某,男,68岁,在武台镇某责任田附近渠道烧荒引发火灾,导致邻地金银花、桃树等苗木被烧。
目前,这3名违法行为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现在正值春季,天干物燥,希望广大群众切实增强防火意识,防患于未“燃”。
初审编辑:魏振彬
责任编辑:邓梦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