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临沂市拟获省级督查激励

2024-05-06 14:41:18 来源: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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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公示2023年山东省稳定提升粮食综合产能、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拟督查激励名单,临沂上榜!


关于2023年山东省稳定提升粮食

综合产能、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

拟督查激励名单的公示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加强督查激励的通知》相关要求,根据《山东省稳定提升粮食综合产能激励办法(试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督查激励措施实施办法(试行)》,拟确定德州市等5个市为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设区市,拟确定临沂市等6个市、滕州市等10个县(市、区)为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县(市、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4月29日—2024年5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实名)形式反馈省委农办。

  联系电话:0531-51789072

  邮箱:sdswnb@shandong.cn

省委农办

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

2024年4月29日


  拟督查激励名单

  一、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措施有力、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德州市、菏泽市、聊城市、潍坊市、滨州市。

  二、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创建成效明显的设区市、县(市、区):临沂市、济宁市、青岛市、济南市、烟台市、淄博市,滕州市、利津县、临朐县、肥城市、荣成市、日照市岚山区、齐河县、聊城市东昌府区、滨州市沾化区、菏泽市牡丹区。

初审编辑:李静

责任编辑:邓梦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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