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交通局联合发出通告 携带易燃易爆品不准乘公交
2009-06-16 09:14:00 作者: 来源:临沂大众网 |
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交通局近日联合发出通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交车。 |
大众网临沂6月15日讯(通讯员 陈小川 记者 吴 慧)临沂市公安局、临沂市交通局近日联合发出通告,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交车。 据介绍,严禁携带的十大类易燃易爆危险品主要包括爆炸性物质,包括雷管、导火索、导爆管、非电导爆系统等各种起爆器材,雷汞、雷银等起爆药,硝基化合物类炸药、硝基胺类炸药、硝酸类炸药、高能混合炸药、爆破剂等各类炸药以及烟花剂民用信号弹、烟花爆竹等。 易燃液体,如汽油、煤油、柴油、溶剂油、酒精、喷雾剂、香蕉水、松节油等。 易燃固体,如硫磺、松香、油布及其制品等。易燃建筑装修物品,如稀释剂、油漆、胶水、泡沫填缝剂、固化剂、原子灰等。压缩气体,如打火机气体、液化气体等。易自燃物品,如黄磷等。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双氧水等。放射性物品,氧化剂类物品。遇水燃烧物品,如金属粉、金属钠、铅粉等。 通知提醒市民,在乘坐公交车时,要主动配合接受安全检查。市民发现他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坐公交车时,应进行劝阻并配合驾乘人员进行制止。 通知要求,公交管理部门和各公交企业组织力量,加强对公交车辆的安全检查,凡携带桶装、袋装液体乘车者,必须接受检查,拒不接受检查的,不准乘坐公交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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