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539-3100789

通讯员qq群:97190667

大众报业集团主办

当前位置:首页>已删栏目&临时存放>记者调查

兰山区经贸局九项措施促发展

2009年03月11日 10:53 作者:杜元杰 陈猛 来源:临沂大众网
为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尽快扭转全球金融危机对全区工业经济的影响,确保全区工业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兰山区经贸局积极出台九项措施服务经济,力保全区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临沂大众网3月11日讯 为增强工业发展后劲,尽快扭转全球金融危机对全区工业经济的影响,确保全区工业经济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兰山区经贸局积极出台九项措施服务经济,力保全区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坚持不懈抓好项目建设,千方百计培植经济增长点

    2009年仍然要突出抓好项目建设工作,抢时间、争进度,千方百计克服建设中的各种困难。要抓紧抓实抓好,确保按计划投产,发挥效益。要抓好2008年计划开工而未开工的项目。要针对这些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下大力气逐一解决,为项目建设创造基本条件,力争2009年上半年开工建设。要抓好在建项目,确保2009年上半年竣工投产。 要抓好新建项目。 切实抓好项目筛选和储备工作。目前,我们在项目储备上已经面临着很大的危机,储备的好项目、大项目屈指可数,大的经济增长点不多。所以,明年要在项目储备上狠下功夫。要组织企业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联系对接,收集项目信息,综合分析论证,扎扎实实储备一批科技含量高、区场前景广的项目。
         
    强力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加快发展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
         要出台结构调整优惠政策,形成政策洼地,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促进产业结构尽快升级。
    要在继续抓好传统优势产业上档升级的同时,突出加快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的发展,要做大做强,膨胀规模,形成更大的经济优势。要抓好全区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工作。积极做好国家、省、市级技术研发中心的申报工作。
         
    完善招商形式,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要针对工业企业招商引资效果不明显、引进的大项目不多等问题,切实采取措施改变这种局面。要切实以企业为主体,实行项目招商、产业招商、股权招商,以实实在在的利益吸引客商投资。要进行对口招商,对国内外知名企业要主动上门对接,采取兼并、重组等各种形式,吸引其前来合资、合作,拓展我区企业的发展空间。产业招商,按照结构调整目录,有针对性地招商。对于一些企业产品有区场、生产有规模,但缺乏资金,不能满负荷生产的情况,要搞好产品招商,尽快形成经济优势。
        
    强化政策支持,为工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我们目前对工业经济发展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这些政策从目前来看,还没有形成明显的政策洼地,对项目、对资金、对人才、对技术的吸引力还不够大,还需要再进一步研究出台一些新的优惠政策。特别是结构调整,要研究新的办法,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千方百计吸引和带动金融、民间、外来资本参与我区工业结构调整。
    要积极协助企业做好资金融通工作,认真组织开展银企推介活动。

    进一步加强对全区中小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指导中小企业经济体制改革,促进全区中小企业规范运作、科学管理;积极协调、安排、指导、监督中小企业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全区中小企业在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等各项工作中有较大的突破;做好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的申报工作,做好机电产品进出口贷款贴息政策的申报工作,

         加强工业经济运行调节,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运行
        
    充分利用现代化的信息手段和技术,跟踪观察国际国内区场动态变化,分析研究投资、进出口、原材料消费、金融形势的变化对我区工业经济产生的影响,密切关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的动态变化可能对我区工业经济带来的影响,及时发现经济运行中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超前研究应对措施,提出对策和建议,指导工业经济健康、协调、持续发展。

    做好全区市场经济秩序整顿工作

    组织、协调做好和各部门的衔接与配合,认真开展食品、药品、农资、烟草等各类专项整治活动,维护全区市场经济秩序安定。

    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积极指导企业加大节能设备的投入,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对企业提出的有关应享受的节能优惠政策,及时给予做好申报材料上报工作。

     做好电力监督管理工作

     搞好全区电力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企业安全用电、节约用电,做好全区企业电工培训和电工证的核发工作,按照《电力法》和《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的规定,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确保全区电力供应正常、平稳运行。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linyidazhong)
手机快拍二维码 用手机阅读分享此新闻
大众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大众网所有内容的版权均属于作者或页面内声明的版权人。未经大众网的书面许可,任何其他个人或组织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大众网的各项资源转载、复制、编辑或发布使用于其他任何场合;不得把其中任何形式的资讯散发给其他方,不可把这些信息在其他的服务器或文档中作镜像复制或保存;不得修改或再使用大众网的任何资源。若有意转载本站信息资料,必需取得大众网书面授权。
2、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大众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3、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大众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