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邑街道党工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2017-10-16 17:40:00 来源: 山东平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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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7年3月24日至4月23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平邑街道党工委进行了巡察。6月7日,市委巡察组向平邑街道党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平邑街道党工委的反馈意见,客观中肯、全面深刻,提出的整改要求针对性、指导性强,平邑街道党工委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市委巡察组的巡察意见,并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整改责任。为切实做好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了平邑街道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党工委书记孟凡民同志任领导小组组长,积极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重大任务亲自部署、亲自过问,整改方案亲自指导、亲自修改,先后多次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意见,要求整改工作切实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街道办事处主任闫光成同志、党工委副书记孙勇同志任副组长,具体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跟踪督导等工作;其他党工委委员任成员,坚决把自己摆进去,敢于担当、以上率下,对照检查存在的问题,分工负责各项整改任务,抓好分管部门的整改工作,并进行督促检查。通过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自上而下、覆盖全面的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坚持问题导向,层层传导压力。针对巡察反馈的3大方面22个突出问题,街道党工委坚持不隐瞒、不回避、不护短、不遮掩的原则,严格按照“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的要求,从党工委班子层面、党支部层面以及党员干部个人层面,对号入座,主动认领,一条条认真分析、一项项对照检查,反复研究、深入分析,建立了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形成了《平邑街道党工委关于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制定了22条整改任务,逐一明确整改内容、措施和责任人,并明确整改时限,对可以立行立改的问题马上整改,在2个月内整改到位。对于涉及面较广、情况较复杂、工作难度较大,需要中长期完成的整改任务,也要明确整改计划,并一抓到底。

  (三)加强监督检查,全程跟进督导。街道党工委明确提出,整改任务落实完成情况,将作为年终述职考核的重点内容。街道党工委书记孟凡民同志每周都听取整改工作汇报,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作出部署。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整改方案》,采取完成一项、销号一项的办法,每周汇总整改工作进度,对进展缓慢的由党工委书记亲自约谈主要责任人,层层传导压力,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完成。

  (四)建立长效机制,注重标本兼治。在整改落实中,注意分清主次,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带动相关问题解决,提高整改效率。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总结整改经验,研析各项难题,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作风、改进工作、提高党建科学化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整改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把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

  二、始终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整改任务落实

  (一)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比较薄弱

  1、关于“党工委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意识不强,担当精神缺乏,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仅停留在口头上,没有落实到行动上,主要负责人对全面从严治党认识有偏差,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工作的中心放在了抓好旧村改造、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上”的问题。

  一是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下发了《平邑街道党工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列出了具体责任清单,将21项内容分解落实到各相关党工委委员、责任单位,层层传导压力,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动街道党工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二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成立了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的惩防体系建设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加强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及分工情况》。4月下旬,开展党员干部履责谈话,班子成员由街道党工委书记谈,各部门负责人由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分别谈,就履行管党治党责任,当面点问题、教方法、提要求。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坚持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三是由街道党工委书记带头,严格执行党工委议事规则,明确了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对涉及 “三重一大”事宜、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一律召开党工委会议进行研究决定,杜绝了以召开班子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研究党内事务的问题。

  四是全面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对党员民主评议、惠民资金等事项及时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约谈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

  2、关于“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缺失,对分管工作人员教育管理监督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工作人员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依然存在”的问题。

  一是各班子成员围绕履行“一岗双责”、个人廉洁自律等方面,组织签订了《2017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定期分析研究分管领域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是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相关负责人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班子成员对所分管的部门、站所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部门工作人员党风廉政建设负责,7月中旬,组织开展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及时分析通报检查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是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存在不正之风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形成全街道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3、关于“个别班子成员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对市委巡察工作认识不到位,存在应付思想和造假行为”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班子成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认真开展“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切实增强班子成员的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提高对市委巡察工作的认识。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教育,组织了2次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党风廉政专题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系列精神,学习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的问题通报精神,以及新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

  二是加强对日常工作的监督考核,把功夫用在平时,在平时的工作中就完善好各种档案资料,对平时考核中发现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发展成大错误,杜绝因平时工作不到位,在迎接各级检查时,完善各种档案材料,应付检查行为发生。

  4、关于“纪工委监督执纪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对一些违纪行为的处理仅限于通报批评,震慑效果不足”的问题。

  一是坚持从严抓执纪。突出主责、抓好主业,最大限度发挥纪检监察部门作用,严查腐败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对党员干部,特别是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进行全面梳理、重点查办。下一步街道纪工委将严格执纪,严肃问责,切实改进工作纪律作风,对违纪违法问题绝不姑息手软。

  二是改善查办案件条件,整改谈话室。针对平邑街道纪工委办公用房紧张、约谈场所不固定、不规范等问题,结合街道实际情况,改造谈话场所2间,配齐配全安全检测设备,并制定完善审查安全制度5项,自查自纠共发现问题隐患4个,已整改完成4个。通过整改谈话室,为谈话提供了场所保证,提高了查办案件的安全性。

  5、关于“纪工委队伍建设薄弱,业务能力有待提高”的问题。

  一是充实力量,加强人员配置,充分发挥纪工委监督职责。针对纪工委队伍建设薄弱的问题,党工委已从其他办公室调入一名有纪委工作经验的人员。截止目前,街道配备了1名纪工委书记,1名专职副书记,1名纪工委监察室主任,3名纪检干事,纪工委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加强人员配备,切实增强纪工委队伍。

  二是针对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案件办理能力不足的问题,我们主动与县纪委对接,县纪委查办与街道有关的案件,街道均有人去协助调查,提高了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5月份以来街道工作人员已参与过2起案件的查办。

  三是街道纪工委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加强学习,提高办案能力。结合县纪委开展的培训活动,街道纪工委副书记每月有两个星期的时间到县纪委进行学习。同时,街道纪工委其他同志也加强学习,并在每周五上午对一周工作、学习进行集体总结,交流学习心得,讨论一周工作中的得失和学习过程中的疑惑,通过相互讨论提高了工作能力。

  6、关于“党工委抓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到位,村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弱化,未发挥核心带头作用”的问题。

  一是强化党建工作主体地位。加强领导班子和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断探索街道千分制考核工作办法,对35个行政村实行差异化考核。

  二是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夯实党的组织基础、群众基础、执政基础。6月份以来,我们组织3000名党员到九间棚展览馆、115师在沂蒙纪念馆接受党性教育,不断激发党支部“战斗堡垒”、班子“示范带头”、党员“先锋模范”三个作用。

  三是加强对党员教育培训力度。每月10号定期开展党员学习、主题党员日活动,教育引导党员以党章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党建办组织人员对各党组织督导检查。6月份,我们在全街道开展了“佩党徽、亮身份”主题活动,教育引导党员以党章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发挥表率作用,引导带动党员干部见贤思齐、争先创优,带领群众发家致富,带头遵守各项法规法纪和村里的规章制度,带头倡导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7、关于“对基层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缺失,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严格党员管理。对农村党员实行星级评定,并严格按照“分级考核、逐级复核”的方式,为每名党员建档立卡,实行动态管理,七.一建党节期间,我们认真开展了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对农村党员实行评星授牌,对12名一星级党员指定专人帮扶转化,对70名农村五星级党员进行表彰授牌。

  二是严格党员教育。每年定期开展党员集中轮训,党工委书记带头为党员上党课。机关企业党员每月最少两次集中学习,农村党员每月10号为集中活动日,35个行政村党建指导员全程参与并指导农村党员学习,每月10号对农村党员集中学习进行严格督导。

  三是严格党员作风建设。以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为戒,牢固树立规矩意识、纪律意识,带头遵守各项法规法纪和村里的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经责审计和“四监管”制度的作用,制定村务权力规范清单,完善预防和惩治机制,狠抓典型案例,街道经管站每月10日前对35个行政村农村财务进行审查,审计所对35个村级财务进行审计。

  8、关于“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编写记录应付检查的情况,党费收缴不规范,账目混乱,存在少收漏收问题”的问题。

  一是加强村级党建专干管理。6月20日,我们对35个村级党建专干集中培训,开展“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党费收缴规范等专题培训,切实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专业素质。

  二是开展“三会一课”、党费收缴专项整治。对各党组织下发《平邑街道党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对35个行政村开展“三会一课”会议记录、党费收缴规范等重点工作督查整改,追缴少收漏收的村、社区党组织未实交党费的差额,确保党费收缴的严肃性。

  三是实行月调度督查制度。对机关党组织、两新企业党组织、35个行政村党组织实行月调度督查制度,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费收缴准确。

  (二)党工委未履行好抓班子带队伍职责,干部队伍管理混乱,“慵懒散”问题突出。

  1、关于“工作纪律涣散,部分人员长期离岗。单位考勤制度形同虚设,请销假制度执行不严格,“慵懒散”问题突出”的问题。

  一是强化督查办职能,严格按照平街发[2017] 2号《平邑街道机关加强纪律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八项制度》的规定,配备新的考勤机,完善考勤工作制度,严格落实职工请销假管理制度,对请假15天以上的扣发乡镇补贴,确保职工上班出勤规范有序,对上班时间洗车的职工已进行追责。

  二是严格执行周一例会制度。组织街道全体干部职工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周一集中召开例会,会上对各班子成员、站所负责人和村(社区)主要负责同志就上周工作进行通报,主要领导对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通过严格执行例会制度,干部职工工作主动性明显增强。

  三是开展工作纪律随机抽查。每周督查办对街道干部职工上班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进行通报,对工作纪律执行不严的职工进行了批评教育。

  2、关于“有16名干部职工长期请假,未按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的问题。

  2017年4月份,已对16名干部职工做出了扣发乡镇补贴、扣发部分工资的处理。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平街发[2017] 2号《平邑街道机关加强纪律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八项制度》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请销假制度的管理,对拒不履行制度规定的,予以停发工资,严重的予以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

  3、关于“2013年以来,与82名编外人员违规续签离岗合同”的问题。

  对82名已签订离岗合同的编外人员,我们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回单位上班,因特殊情况,无法返岗的人员,要写出情况说明,并承诺返岗日期,离岗期间不再发放工资。

  4、关于“人员借调借出混乱。平邑街道借调借出人员数量较多,有的借调时间长达十余年,且未履行正式手续,存在较多违规问题”的问题。

  借调到县直的人员中有7人已经将编制及人事关系办理到借调单位;借入到街道上班的人员已向组织部提出书面申请。下一步我们将规范借调手续,加强人员管理工作,避免随意借调、长期借调等问题的发生。

  5、关于“干部档案材料缺失,有的存在严重问题”的问题。

  一是对于干部档案材料缺失问题,党建办、人事办成立了调查组,对所有干部档案全部进行梳理排查,并到人社局档案室、公务员管理办公室、工资福利科等科室查找缺失的档案材料。

  二是对开除党籍处分决定未入档的问题,我们已经将相关人员党纪处分归入到个人档案。

  6、关于“工作人员数量严重超编”的问题。

  对于工作人员数量超编问题,我们将严格控制编外人员数量,禁止再招用编制外人员。逐步消化现有编外人员,一是到龄退休减少一部分。二是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退出一部分。三是通过选拔部分工作能力较强的人员到村(社区)任职,消化一部分。四是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路子,成立社会服务机构,吸收编外人员,分流一部分。

  (三)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执行惠农政策、财经制度不严格

  1、关于“存在违规发放奖金、服装,清理津贴补贴不到位”的问题。

  对违规发放奖金、服装已全部收回。今后将严格执行上级制度规定,禁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实物等。

  2、关于“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不严格,加班餐费用累计支出数额较大”的问题。

  从5月份开始,我们严格执行平办字[2015]3号《平邑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平街发[2017] 2号《平邑街道机关加强纪律建设促进作风转变八项制度》的规定,并根据以上文件制定了平街办发[2017] 22号《平邑街道办事处机关公务用餐接待制度》,强化管理制度约束及支出审批,严禁午间饮酒,降低费用标准。

  3、关于“存在白条列支、财政票据使用不规范、以虚假材料进行会计核算”的问题。

  对于存在白条列支、财政票据使用不规范的问题。从6月份开始,财政所对费用报销单据拒收白条及不规范的收据,并严格审核票据真实性,对无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不齐全的一律不予报销,对于以前的白条及不规范的票据,组织相关人员对财务支出的白条进行自查整改,对于能够整改的,要求当时的业务经办人员提供合规发票,对于不能整改的作出说明。

  4、关于“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的问题。

  自2015年实行零余额账户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所有收入均上交县财政账户,支出按县财政下达指标列支,已经不存在这种现象,下一步我也将严禁此现象发生。

  5、关于“向非预算单位拨款”的问题。

  今后将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不擅自扩大支出范围和用途,严格按照预算要求规范资金用途和使用资金,一律不再给非预算单位拨付、报销相关费用。

  6、关于“购置处置固定资产未办理相关手续、大额工程项目建设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的问题。

  对于处置国有资产,将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和审批手续,并将相关的会议记录、合同协议、上缴财政的缴款书作为会计凭证的附件备查,并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备案。对于大额工程项目,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招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要求,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及法定程序,从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入手,并严格制度的落实,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7、关于“部分国家惠农资金长期滞留”的问题。

  一是积极发放国家惠农资金,滞留的小麦直补和玉米补贴已基本发放完毕,剩下不能发放的已退回上级财政。

  二是严肃责任追究。针对惠农资金长期滞留问题,街道纪工委对惠农资金发放不到位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追究。

  (四)关于交办案件的处理情况

  巡察以来,市委巡察组向街道党工委移交信访案件12件(剔除重复件后),向街道纪工委移交问题线索18件(剔除重复件后)。对交办的案件,街道党工委书记逐一做出批示,对反映的问题开展集中调查,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矛盾不化解不放过,集中办理了一批疑难信访件,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人员,切实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举一反三、从严要求,全面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

  下一步,平邑街道党工委将继续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紧紧盯住整改重点,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上下功夫,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坚持驰而不息,进一步推进整改工作深入开展。继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和六中全会精神,以此次市委巡察为动力,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狠抓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对尚需继续解决的问题,紧盯不放,严格按照时间表,加快推进;对从制度上进行规范的,坚持标本兼治、举一反三,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二是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落实“两个责任”。街道党工委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工委行使“监督责任”。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亲力亲为,抓班子、带队伍;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认真主动地抓好分管部门、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纪工委切实强化监督责任,执好纪、问好责,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严肃查处征地拆迁、集体资产处置、工程项目发包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三是坚持正风肃纪,进一步转变干部作风。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规矩意识,确保令行禁止、政出必行、上下畅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办法,不断加大“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严肃纠正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乱作为,坚决清理查处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问题,加强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的监督管理,让群众看到作风持续转变的成效。深入开展“执法、窗口、服务”单位和机关作风“庸懒散”专项整治,切实提高服务群众意识。紧抓典型案件和突出问题不放,严格执纪监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形成震慑作用。

  四是坚持科学发展,进一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街道党工委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动适应把握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求显现政绩的排名,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不搞弄虚作假的数字,以高度负责的态度,真抓实干、务实创新,推动镇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更加注重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不断加快项目建设、“三引一促”工作力度,全面增强镇域经济综合实力。以解决与民生密切相关的问题为突破口,切实抓好就业、住房、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民生工程,逐步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9—4088901;邮政信箱:平邑县浚河路23号平邑街道办事处纪工委办公室;电子邮箱:pyjdjcs@163.com。

  平邑街道党工委

  2017年10月16日

初审编辑:

责任编辑:临沂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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